江苏银行盐城金穗支行办公楼装饰工程

江苏银行盐城金穗支行办公楼装饰工程


  工程编号: YCS********2
  工程名称: 江苏银行盐城金穗支行办公楼装饰工程
  
  招标人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代理机构名称: 盐城市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盐城市迎宾南路67号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约950m2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YCS********201 江苏银行盐城金穗支行办公楼装饰工程施工 公开招标 100 2008-10-30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计划开工时间: 2008年10月30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08年12月30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08年9月28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08年10月30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叁级
  
  一、江苏银行盐城金穗支行办公楼装饰工程已经江苏银行苏银[2008]157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二、盐城市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盐城市迎宾南路67号。
  2、工程规模:约950m2。
  3、质量标准:合格。
  4、计划开工时间: 2008年10月30日 ;计划竣工时间:2008年12月30日。
  
  四、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江苏银行盐城金穗支行办公楼装饰工程的施工,详细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含三级)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二级)以上,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和要求: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且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施工资质的建造师(投标报名时应提供房屋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该项目经理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项目经理投标时不允许更换。
  3、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项目经理2003年1月1日以来均至少具有施工过1项金融系统营业厅或网点装饰工程,且该工程的造价不小于70万元(详见报名资料要求)。
  4、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及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入围,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时,采用全数入围办法或抽签办法确定不少于9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时,则重新发布公告。
  
  七、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工程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到盐城市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中心(盐城经济开发区大兴别墅区101号)报名并领取本工程公开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格式,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九、投标申请人于2008 年9月27日 16:00时至2008 年 10月10日16:00 时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点: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将下列资料按规定装入“投标报名资料袋”中,投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号投标报名箱(建设工程)中。除本公告特殊约定外,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1)、(2)、(3)、(4)、(5)、(6)、(7)、(8)项资料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密封袋封面上应注明所投工程名称(如因投标人未标明项目名称或未将资格预审文件投入指定报名箱,后果自负):(1)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2)已填写的江苏银行盐城金穗支行办公楼装饰工程公开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原件(一式二份);(3)投标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投标申请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按招标公告第五项主要资格条件第2条要求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项目经理(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7)投标时须提供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人员(项目部成员不少于三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本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或人事部门出具2008年以来项目经理及项目组成员的社保证明或交费单据原件及复印件;(8)满足本公告第五项主要资格条件中第 3条要求的工程施工合同原件、相对应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工程造价及项目经理姓名必须在承发包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原合同工程造价不足本公告规定的企业业绩要求,但实际竣工结算超过的还须提供经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该工程结算审定结果证明原件)。
  
  十、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及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十一、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二、资格预审合格的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标申请人应将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资格(资质)手续原件按招标文件的约定装入一号标书中,未提交将作无效标书处理。
  
  十三、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告知投标申请人领取《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或《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方可领取本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
  
  十四、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 址:盐城市解放北路49号
  联系人:朱保翔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 址:盐城市海龙路22号
  联系人:刘训芬
  传 真:****-********
  电 话:****-********
  E-mail:lxf996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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