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明市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招标编号为 明建宏[2008]029号 的龙腾御景1、2号桥梁工程,经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建设规模为:龙腾御景1、2号桥梁工程约 300 万元人民币。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清流县龙津镇黄家排;
2.3.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符合施工要求 ;
2.4. 总工期 1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08年11月 1 日 。
2.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2.6. 资金来源: 自筹 。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 2008 年 10 月 8 日至 2008 年 10 月14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为 清流县龙津镇刘芳路1号院内,(清流优恩公司)。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本)每份人民币200 元。招标图纸另售 。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入选《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的独立法人,具有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或路桥专业不低于二级建造师资质或二级临时建造师资质;应具备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应无在建工程;拟担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C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二章的投标须知和《专用本》的投标须知前附表及评标细则,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本招标项目采用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的评标办法。
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10月 20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清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六楼会议室。开标时投标单位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师(员)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并带相关证书原件备查。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单(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 标 人: 三明市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黄家排
邮 编: 365300
电 话:0598-
******* 联系人:朱国荣
招标代理人:福建省明建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新市中路208号六层
邮 编:365000
电 话:
****-******* 传 真:
****-******* 联系人:张明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三明市建行新泉分理处
开户名称:福建省明建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
********136*****1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