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松溪第三中学(招标人)的招标编号为环闽招 [2008]第096号的松溪第三中学实验、图书综合楼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松溪县建设局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建设规模为工程造价约470万元;本次招标项目为松溪第三中学实验、图书综合楼工程
2.2. 建设地点为:松溪县三中;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8 年10月21日,总工期308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部分自筹资金。
2.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 2008 年9 月28日至 2008 年 10月11日上午 9 时 30 分止,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15时 30 分至 17时 30 分;出售地点为_松溪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或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红旗街233号或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806室)。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本、招标图纸)每份人民币7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三级及其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资质的在福建省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
4.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 贰 级建造师资质(含临时建造师资质)并经注册有效的(本单位房屋建筑专业,须经年检合格);
4.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建造师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4.5.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二章的投标须知和《专用本》的投标须知前附表及评标细则,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本招标项目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评标办法。根据闽建筑[2007]35号《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试行)》的通知,确定中标人。本工程发包价的可竞争项目造价的下降幅度K=10%。
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捌万元(¥80000)的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8 年10月11日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松溪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有效的临时建造师或建造师资质证书(均须年检合格,已取得建造师资格或临时建造师资格未领取证书的,必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松溪第三中学
地 址:松溪第三中学(第三中学内)
邮 编: 353500
电 话:
****-*******;
138*****518 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806室
邮 编:353000
电 话:
****-*******;
138*****106 传 真:
****-******* 联系人:陈小姐、梅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松溪县农行
开户名称:松溪县建设局
帐 号:
*************** 交易中心名称:松溪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红旗街233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