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眉山乡片区)招标公告

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眉山乡片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南建标【2017】095号
开标时间:2017-10-10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南安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南安市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眉山乡片区)(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安市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眉山乡片区) 已由 泉发改审【2017】1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安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自筹 ,招标人为 南安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南建标〔2017〕 095号;

建设地点:__南安市眉山乡 ;

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约 366.9439 万元;

最高控制价: 本工程最高控制价为366.9439万元 ;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南安市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眉山乡片区):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014亩,其中反坡梯田1912亩;石埂梯田(水泥空心砖)102亩;配套蓄水池8口;沉沙池16座;道路工程10.392km;截排水沟7.809km;地埂植物50亩;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工期要求:总工期 12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无 ;

质量要求: 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 水利水电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 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柒 万元;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根据《南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管理暂行规定》(南政办〔2016〕251号)文件要求,在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一年上级相关部门和南安市政府门户网站有关信用管理规定公布的参建单位年度信用评价情况,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为C的不允许其参加投标;在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三年上级相关部门和南安市政府门户网站有关信用管理规定公布的参建单位年度信用评价情况,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为D级的,不允许其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09 月 08 日08时00分至2017年 10 月09日18时00分通过http://www.qzzb.gov.cn(下载招标文件的网址)采用无记名方式报名,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无记名方式报名的在获取报名号后,用报名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http://www.qzzb.gov.cn 上面公布的“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注:获取到报名号,即报名成功。本项目平台使用费为50元。投标人如需图纸的请携带报名凭证到招标代理处另行购买,图纸每份人民币5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招标项目只接受网络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 年 10 月10日 09 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5.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电子投标文件投递成功后,投标人需打印出“投标人签到凭证”。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2在开标当日,投标人须携带报名凭证、签到凭证(用于开标时间之前进行现场电子扫码签到)、“投标文件固化”所使用的数字证书(简称CA,下同)至现场解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解密说明:使用CA现场解密标书,投标人需携带正确固化时所使用的CA。如若固化时使用的是企业CA,解密时亦需企业CA。如果带错CA,将无法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请务必携带固化时所使用的CA。

5.2.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

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在开标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含未满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出示以上证件进行核验登记,自行放弃投标资格。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10月10日09时00分00秒前,通过 海迈电子标书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 不组织 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 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单位电子章): 南安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地 址:南安市

邮编:

联系人: 黄先生

移动电话:183*****955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章):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地 址:南安市成功街御景苑A幢902室

邮编: 362300

联系人: 柯美娥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187*****989137*****842

监督单位: 南安市水利局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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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眉山 综合治理 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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