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汝州市“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汝州市“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已由河南省粮食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2016年“粮安工程”智能化粮库升级项目名单》的通知(豫粮文〔2016〕14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汝州市粮食局,资金为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地方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汝州市“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投标单位前来参与。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汝州市“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2.2、采购编号:汝财招标采购-F-2017-193
2.3、项目概况:根据《河南省粮食局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暨行业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豫粮文〔2016〕146号)文件的精神,在全市四个库点实施第四类粮库智能化升级项目,分别是:汝州市戎庄粮食储备库、汝州零四一一河南省粮食储备库、汝州市宇冠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汝州市鑫瑞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
2.4、项目工期:按豫粮文〔2016〕146号文件中要求:第四类智能化粮库项目工期不得超过1个月;
2.5、质量要求:合格。确保投标所选用的设备、材料、软件与技术之间的兼容性,而且应具有方便的可扩充性,应确保设备性能符合河南省粮食局河南省财政厅下达的《关于印发河南省“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暨行业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豫粮文【2016】146号、《河南省粮库智能化建设技术规范等3个试行标准的通知》豫粮文【2016】152号文件以及其它相关文件中的技术标准要求,并按照省局要求实现与河南省粮食局“粮安工程”智能化管理平台无缝对接,并提供免费服务;
2.6、招标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仓储智能化综合平台建设两个方面。其中: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综合布线系统(管道通路、线缆布放、粮库网络)和中心机房建设(机房工程、展示系统)等;仓储智能化综合平台包括:业务管理系统、粮食出入库系统、粮情测控、安防监控、远程监管接口等业务子系统;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中有包含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研发)、技术服务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相关内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截图,信用信息查询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
3.4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开标时须提供查询结果原件(在有效期内));
3.5、近三年(2014年至今)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成功运行的经验(提供中标合同、中标通知书、用户评价,中标公示网上可查,以提供网页截图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网上报名:本项目除网上报名外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
4.1、报名时间:2017年9月7日0时00分至2017年9月13日 23时59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潜在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报名前先登录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rzggzy.com/)点击“供应商登录(申请)”进行注册。注册后到中心相关业务科室(工程类项目到206室,采购类项目到207室)现场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到中心201业务受理大厅办理CA证书。通过CA证书登录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供应商登录(申请)”入口进行网上报名(2017年9月8日前也可通过账号密码登录报名),其他数字证书兼容问题在系统升级时同步解决。
企业注册指南:http://www.rzggzy.com/djzgc/11406.jhtml
办理CA证书指南:http://www.rzggzy.com/ggtz/12223.jhtml
4.2、招标文件费和保证金缴纳及绑定
4.2.1 投标人支付账户必须为基本账户并且与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库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一致(不支持结算卡支付)。非企业基本账户,请及时登录系统申请变更,并到中心业务科室现场核对。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的无法缴费、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2 汇入账户和账号:招标文件费(300元)和保证金汇入账户和账号详见网上报名成功后费用缴纳说明单。
4.2.3招标文件费绑定时间延迟到报名截止后两天,若自身原因错过绑定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文件费的缴纳时间不会延迟,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到账)
4.2.4招标文件费用通过转账或电汇支付到指定账户,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入。
具体操作链接地址:http://www.rzggzy.com/djzgc/12214.jhtml
4.2.5投标人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链接地址:http://www.rzggzy.com/djzgc/12214.jhtml
4.2.6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回执单二维码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依据。(没有进行绑定,视同缴费失败;“回执单”生成二维码图片后,缴费成功)
具体操作链接地址:http://www.rzggzy.com/djzgc/12214.jhtml
4.2.7 投标人只需要网上报名、缴费、绑定,暂不用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当天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携带纸质版文件进行投标。
4.3、标书费和保证金已到中心账户,但未成功绑定的,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请退款。链接地址:http://www.rzggzy.com/djzgc/12214.jhtml
注: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向中心项目负责人提出退款申请,经财务部门核对后,通过交易系统退还给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9月29日8:30时,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02开标室(汝州市西环路80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汝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rzggzy.com)等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州市粮食局
地 址:汝州市丹阳中路88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百花路交叉口泰隆大厦13层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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