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榕市政【2008】招08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通信管道工程TX08-10标段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基建[2008]164号、榕发改基建[2008]1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招标人为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范围:林洲支路(林洲路—三环路)0.5公里;宁化路(工业路—宁化支路)0.4公里;高顶路(学军路—下杭路)0.5公里;梦山支路(北二环路—湖头街)0.4公里。具体范围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性 质:公开招标;
数量规模:约130万元;
结构类型:道路;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基本具备三通一平的施工条件
2.2工程建设地点为:林洲支路(林洲路—三环路);宁化路(工业路—宁化支路);高顶路(学军路—下杭路);梦山支路(北二环路—湖头街);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08年 11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8年 11 月30 日,工期30日历天/条路段。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本工程招标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评标方法选择承包人。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1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1.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信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1.3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通信专业一级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提供有效期证明);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不得提交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章证明材料来代替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应提交领取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3.1.5根据闽建法[2007]15号《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包括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应未处于建筑市场主体(或个人)不良行为警示期内,未存在被暂停或限制参加政府投资工程的情形;
3.1.6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监理企业在榕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榕建招[2008]1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三)》,非本市区域内的总承包投标人必须在榕登记备案,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的人员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专业承包企业不作此要求。
3.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壹万伍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内福建省名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08年 10 月 6 日至2008年 10 月10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
4.2招标文件、图纸、控制价等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 10 月 17 日9时00分,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上发布。
7、其它需说明的情况: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
办公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工业路29号
传真或电子邮件:FZSZTX@163.COM联系人:潘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名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北二环中路150号福苑大厦5层
日期2008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