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灌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托,拟对2017-灌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灌阳县境内境内。
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34个村,新建内容涵盖混凝土道路,路肩护砌、路边沟砌筑,新建倒车坪等项目
计划工期:180历天。
招标范围:2017-灌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施工补充说明等要求的内容)。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017-灌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预算金额约为:1068.62万元
2.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2%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质量管理人员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员资格证书;安全管理员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册职工,且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单位投标。
3.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要求
4.1潜在投标人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guilin.cn)以登录或注册方式完成网上报名。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及邮购。
4.2报名时间:2017-09-07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7-09-1417时30分止。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潜在投标人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uilin.cn)完成网上报名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电子版,并在交易系统打印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码。
4.4售价:250元。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017-灌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保证金为: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7-9-29上午10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通过网银转账形式转出并到达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09-29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17-09-2910时00分至10时30分,携带加盖公章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码和投标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不须密封,单独提交),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未携带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本次招标将于2017-09-2910时30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开标。
7.2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授权委托书)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
9.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灌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灌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蒋工电话:
****-******* 地址:桂林市灌阳县新华路1号
代理机构: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旻 联系电话:0773-
******* 传真: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朝阳路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A座五楼C-508
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7-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