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街道十五田铺村南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新新街道十五田铺村南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新新街道十五田铺村南环道路工程交易公告
我单位衢州市柯城区新新街道十五田铺村民委员会定于2017年9月14日在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世纪大道767号)二楼开标厅确定新新街道十五田铺村南环道路工程施工的承包商。
1、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柯城区新新街道十五田铺村。本工程审定预算价*******元,最高限价为*******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企业,发包人予以拒绝)。工期要求为40日历天。质量要求为一次性验收合格。交易的具体范围以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
2、交易资格要求
2.1本次交易要求承包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浙江省外企业须持有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衢州市区(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以外企业须持有《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或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内完成《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的办理(承诺书格式自拟)。
2.2承包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中已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电子评标
本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和电子评标,全部报价函(包括报价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部人员配备表及其附件)均采取电子化编制。通过衢州报价工具版本号(4.2.0)制作投标文件,所有内容严格按照交易公告中的要求上传到报价工具附件中。
4、承包商信息入库
各承包商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监管网(http://www.qzztb.net)办理承包商信息入库事宜。(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承包商,请先点击网页右上“企业入库口”,根据显示界面在“新企业注册入口”注册后就可上传承包信息,同时并办理企业CA和个人CA后,并提交企业相关承包商信息。
(2)已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承包商,请凭用户名和密码或者CA登录系统上传带“*”号的原件扫描件,交易员本人携原件到市监管办业务处审验。
(3)办理企业CA和个人CA所需的资料,请在网站自行下载。
(链接地址:http://www.qzztb.net/qzsite/zhjyzn/1141.htm)
5、交易保证金
5.1本项目交纳交易保证金23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监督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备案账户汇出。投标人通过集聚区公共资源监督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拟投标项目中采用“全能付支付保证金”功能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交纳(中国银行),保证金年金单位交纳年金额大于等于本工程规定投标保证金额的可以选择“年金保证金”功能,按标段应缴金额自动扣除已交年金数额。特别注意:投标人无需输入账号、金额等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开户单位: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衢州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以系统随机分配账号为准”。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集聚区公共资源监督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确认为准(因各银行系统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
6、报价函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递交
6.1报价函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09:30时,承包商无需到现场参与开标,只需在单位自备连通网络的电脑,登录集聚区公共资源监督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网→网上开标的操作界面,确认承包商信息后进行操作,并在交易结束后查询候选承包商信息。
6.2报价函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
(1)报价函;
(2)封4.1总价;
(3)表4.2说明(总说明);
(4)表4.3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
(5)表4.4单位(专业)工程报价计算表;
(6)表4.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7)表4.5.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8)表4.5.1.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9)表4.6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0)表4.6.1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11)表4.6.1.1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12)表4.7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算表;
(13)表4.8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汇总表;
(14)表4.8.1暂列金额明细表;
(15)表4.8.3计日工报价表;
(16)表4.8.4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
(17)表4.8.9主要工日价格表;
(18)表4.8.10主要材料价格表;
(19)表4.8.11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20)项目部人员配备表。
(注:纸质的报价函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在被确定为承包商后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供)。
6.3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法报价,承包商统一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依据,并按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给出的工程量清单,结合项目具体条件和企业自身实力考虑部分风险自主报价。除合同规定的可调内容外,承包商在报价中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和风险费等费用。
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含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取费费率(下限10.68%,上限13.08%)(注:以“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规费1按7.30%计取(注:以“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
路灯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含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取费费率(下限10.68%,上限13.08%)(注:以“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规费1按11.96%计取(注:以“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
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含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取费费率(下限8.74%,上限10.67%)(注:以“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规费1按10.94%计取(注:以“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
工程定位复测费费率(下限0.03%,上限0.05%,)(注:以“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
农民工工伤保险按0.15%计取(以“直接费+综合费用”为计费基数);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按0.2%;
预算税金按11%计取(以“直接费+管理费+利润+规费”为计费基数)。
以上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含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根据《建建发》【2015】517号文件执行。
6.4承包商要充分了解本工程的图纸设计、工期进度要求、质量和安全要求、现场及施工环境情况、资金支付情况、材料采购及质量档次要求、配合协作等所有情况,以自身公司实力进行报价,不得恶意报价或不平衡报价,如发现将严肃处理。
6.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工伤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和税金必须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及建建发[2015]517号《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计取。
7、承包商的确定
(1)承包商在报价函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自行勘探现场,以便获取有关报价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资料。
(2)在有效报价中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1名候选承包商,最低报价的为第一候选承包商(如果报价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
(3)承包商交易资格要求不符合的,发包人予以拒绝;对候选承包商的项目部人员配备表中所有人员进行社保查询,无法查询或不符合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4)报价在最高限价*******元以下的且工期和质量目标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工期或质量目标未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承包商,发包人予以拒绝。
(5)本工程设风险控制价【最高限价*85%】,承包价如低于本工程风险控制价的,应提交低价风险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额度为承包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
(6)候选承包商在公示结束7日内必须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并提交承包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及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如未签合同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及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发包人将没收交易保证金,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7)签订合同之日即作为开工之日,发包人将以此时间点作为考核承包人工期履约的起始点,发包人将拒绝承包人提出的延误工期的理由。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8)发包人将对承包商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查,如发现恶意报价或严重不平衡报价的,将取消其承包人资格,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
(9)承包人开始施工后如出现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工程需要,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预定计划的,发包人将终止合同,并采取相应措施。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8、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主要条款在附件中下载
附: 1、工程量清单(在附件中下载)
2、报价函(在附件中下载)
3、项目部人员配备表(在附件中下载)
4、合同主要条款(在附件中下载)
5、图纸(在附件中下载)
发 包 人:衢州市柯城区新新街道十五田铺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毛庆明电 话:133*****848
招标代理: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衢江区求真路76号
联系人:陈虹
电话:****-*******
发 包 人:衢州市柯城区新新街道十五田铺村民委员会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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