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海口排爆器材项目招标公告

设备海口排爆器材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HNGP2008-005856

1、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海南政府采购中心

2、委托招标单位:海南省公安厅

3、招标项目内容:见下表

序号

货物名称

参考规格

单位

数量

包号

1

无磁排爆工具组

(详见招标文件)

1

A包

2

排爆绳钩组

(详见招标文件)

1

A包

3

防爆毯及围栏

(详见招标文件)

1

A包

4

手持金属探测仪

(详见招标文件)

2

A包

5

探雷器

(详见招标文件)

1

A包

6

电子听音器

(详见招标文件)

1

A包

7

车底检查镜

(详见招标文件)

1

A包

8

无后座力爆炸物销毁器

(详见招标文件)

1

A包

9

夜视望远镜(夜视仪)

(详见招标文件)

3

B包

10

非线性结点探测器

(详见招标文件)

1

B包

11

排爆服(1)

(详见招标文件)

1

B包

12

排爆服(2)

(详见招标文件)

2

B包

4、招标文件发售:即日起

地点:海南政府采购中心.海口市华海路3号,安海大厦7楼 (邮编570125)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汇款购买须知:请将所须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详细列明,并连同汇款底单一起传真至我中心********,联系人:邝小姐,联系电话:********。若需邮寄采购文件,请加付邮寄费50元),发售截止时间:2008年 10月13日下午17:30(节假日除外)

5、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8年 10月 20日上午8:30-9:00

6、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10月20日上午9:00

7、开标时间: 2008年 10月20日上午9:30

8、本项目联系人:黄燕

联系电话:****-******** 传真:0898-********

9、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必须提供200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计审计报表(加盖公章);

3)必须具有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规模、设备和专业职称证明(加盖公章);

4)必须提供2008年第2季度的税收及社保资金的记录凭证(加盖公章);

5)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6)B包的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在国内的长期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就本项目授权的经销商,以保证售后服务质量(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所投设备必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

8)必须在本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的;

10、其他内容:(略)

11、政府采购中心银行帐户

户 名:海南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口市金贸支行

帐 号:****************8

财务部联系人:孙先生、李女士,电话:****-********、3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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