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浦县阿其克乡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洛浦县阿其克乡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洛浦县阿其克乡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洛浦县阿其克乡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由和发改农经〔2017〕28号文批准,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招标人为洛浦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为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洛浦县阿其克乡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位于洛浦县阿其克乡境内,本次招标的主要建设内容:工程等级为Ⅳ型供水工程,水厂日供水量288.601m3/d。新建地表水水源工程(包括原取水口的修复、新建整治段、截流墙后砼底板、引水涵洞及闸门、新建1.7km长引水渠、引水管道及排沙管道,新建动水沉淀池、絮凝器、新建排沙闸启闭机房、加压药房、增加30m3/h水处理设备1套、各类闸阀井5座),新建泉水水源工程(包括取水口整治段、截流墙、新建750m长引、排水管道、各类阀门井8座、新建集水池1座、15m3/h反渗透设备1套,新建1座加药房、值班室等32㎡),改造沉淀池池口,总水厂输水主管道(水厂1-24号节点的输水主管道更换长度为24.725km,管网闸阀井41座,排气闸阀井36座),入户配套工程120户。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3、投标资格
(1)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已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
(2)监理标段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9月17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5日16时30分,地点为:和田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报名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浦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
联系电话:151*****87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903—***********-*******
2017年9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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