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67路道路及配套工程及华侨城一期等2个招标公告
L67路道路及配套工程及华侨城一期等2个招标公告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建设项目验收信息公示
渝环(两江)字〔2017〕145号
我局即日受理了建设单位竣工环保验收许可申请材料,并拟验收合格,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全本附后查询。
序号 | 信息内容 | |
455 | 项目名称 | L67路道路及配套工程 |
建设单位 | 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两江新区礼嘉组团 | |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
公示期 | 2017年9月7日—2017年9月13日 | |
一、项目概况 新建长度为302m的市政道路一条(起点接L49路规划交叉口,终点与L5路相交形成T字交叉口),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2车道,规划路幅宽度为16m,设计时速40km/h。同时配套建设照明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和道路景观等辅助工程。工程总投资2952.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万元。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治理。 施工期,严格遵守《重庆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和《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的要求,加强洒水防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物料运输及施工场地粉尘污染,施工场地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燃煤和焚烧垃圾,不得在施工现场洗石灰、熬煎沥青。运营期,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定期清扫保持道路清洁,减少扬尘产生。 (二)废水排放及治理。 施工阶段,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项目设置临时旱厕,施工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噪声治理。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夜间施工;合理布置声源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施工场地周边设置围挡,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运营期,道路两边设置绿化带、加强交通管理,合理规划布局;加强跟踪监测,根据超标及影响程度,对噪声敏感点采取积极有效的治理措施。 (四)固废治理。 施工期,项目不设置渣场和料场,弃方用于龙兴工业园临近项目回填使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 ||
序号 | 信息内容 | |
456 | 项目名称 | 重庆华侨城项目(地产一期高层A1#-A13#楼)一、二标段 |
建设单位 | 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两江新区礼嘉组团 | |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 | |
公示期 | 2017年9月7日—2017年9月13日 | |
一、项目概况 新建地产一期高层A1#-13#楼。建筑面积220787.16㎡。 根据渝环发〔2013〕88号文件,市政污水管网已覆盖项目区域,或建成后2年内市政管网能覆盖区域,房地产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能直接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不再进行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备案、试生产审批及竣工验收监测,项目建成后经现场检查满足环评要求的,直接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排放及治理。 生活污水经已建的格栅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九曲河污水处理厂。 (二)噪声治理。 营运期,优化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如风机、水泵、柴油发电机)置于设备房内、中央空调机组设置于楼顶,并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该项目北侧面向金渝大道一侧场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4类标准,其他场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三)废气治理 营运期,生化池臭气由专用管道引至屋顶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商业楼餐饮油烟经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通过横向专用烟道收集后经其所在或邻近塔楼专用竖向烟道超屋顶排放;垃圾收集点采用密闭移动垃圾车且每日及时外运。 (四)固废治理。 运营期,餐厨垃圾及时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生活垃圾和生化池污泥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5日内以电话、信函、邮件、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可在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
电子邮箱:cqhbljfj@163.com
联系地址:重庆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52号渝兴广场B5座7楼
邮编:401121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
2017年9月7日
附件:验收监测表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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