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人民法院审判办公楼外墙改造及附属楼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余姚市人民法院审判办公楼外墙改造及附属楼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余姚市人民法院审判办公楼外墙改造及附属楼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js08-214
交易方式: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2008年9月25日
建设单位:余姚市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余姚市人民法院审判办公楼外墙改造及附属楼扩建工程
工程地址:大黄桥南路468号
工程造价:约1800 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
工程规模:外墙改造幕墙面积约9000㎡;附属楼扩建面积约3000㎡
结构形式:外墙改造9层;附属楼扩建4层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评定标准
工期要求:外墙改造145日历天;附属楼扩建250日历天
招标范围:审判办公楼外墙干挂石材幕墙改造;附属楼扩建土建、安装及内外装修(包含消防、智能化系统,不含空调系统)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允许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主体为房屋建筑总承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以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须双方各1名项目负责人,房屋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幕墙施工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
报名时间:2008年10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
报名地点: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余姚市丰山路188号)
招标文件发放: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主要条件:1、外地企业需同时提供外地企业信用证原件、进姚备案证原件;2、以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要求曾于单项面积在3000㎡以上的外墙干挂石材幕墙工程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专业分包项目经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幕墙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并曾于单项面积在3000㎡以上的外墙干挂石材幕墙工程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专业分包项目经理;3、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外墙干挂石材幕墙工程经验证明(单项工程外墙干挂石材幕墙面积在3000㎡以上的),证明资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单和竣工图。具体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报名资料:1、《交易证》或《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交易证(IC卡)》(未办理者请浏览余姚市招标投标网站“最新公告”或“办事指南”)、报名单;2、《交易员证》(交易员需本人到场、否则将被拒绝)。
注:有下列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请自行回避:
(1)经向余姚市检察院系统查询,有行贿行为的单位及个人;
(2)宁波工程建设网、余姚市招标投标网上有不良行为正在被公示的单位及个人;
(3)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宁波市行业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的。
本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联系人:章文花 咨询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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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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