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电视等电子产品招标公告

电脑、电视等电子产品招标公告

标包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电脑、电视等电子产品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标包内容说明: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电脑、电视等电子产品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电脑、电视等电子产品采购项目、比选编号:ZYJLYG170831WK9,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1. 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电脑、电视等电子产品采购项目,因政企诚邀精仿体验中心建设需要,现需要购买电脑、电视等产品。

1.2 比选内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电脑、电视等电子产品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主要包括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电视等。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90000元(含税),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1.2.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及相应服务。

1.2.2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期不低于1年,【且保修期内的服务须提供原厂技术支持】。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90000】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含税)高于最高参选限价(含税)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注册资本要求: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具备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参选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

2.2 参选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者承诺能够开具货物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 参选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5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5.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5.2被责令停业的;

2.5.3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

2.5.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2.5.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5.6参选人或参选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通信运营商现网服务过程中出现过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2.5.7公司或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及以上干部或其近亲属(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2.5.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6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2.6.1 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17 年9月 8 日9:00(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7 年 9月 11 日17:00。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南京 联系人:王康;联系电话:150*****231

4.3比选文件费用交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不接受现金,必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与参选人单位名称一致,以个人名义汇款的不予认可。“转账事由”填写:“电子产品+报名费”,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4.4.1 法定代表人(责任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4.2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4.3 【税务信息登记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参选人名称


2
参选人注册地址


3
参选人信函邮寄地址


4
参选人注册登记电话


5
纳税人识别号


6
开户银行


7
户名


8
银行账号


9
开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10
项目联系人
姓名/联系方式/邮箱

注:

1. 本表为参选人开具购买比选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 如因参选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参选人承担。


4.4.4 比选文件购买费用汇款凭证。

4.5上述文件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并发送至比选代理邮箱,及时联系比选代理机构确认,由比选代理机构向参选人发出比选文件(注:比选文件的接收邮箱为参选人报名时使用的电子邮箱)。

4.6参选人报名成功后,须登录中国电信外部门户网站(https://42.99.33.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必须在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且注册类型为一般供应商。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参选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

2017 年9月 15 日 9 时 00 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电信四楼411会议室,请参选人提前到达指定地点由比选人指定人员引领至会议室,逾期送达会议室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5.2 本次唱价将于上述参选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籍人士须携带护照原件))准时参加。

5.3 参选文件的语言:中文,若参选人提供的比选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为外文版本,须提供对照原外文版本实质内容相同的中文翻译版本,否则提供的内容视为无效。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6.2 检测相关费用: / 。

8. 联系方式

8.1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兴隆路1号

8.2比选代理机构: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西路210号

邮政编码:210012

联 系 人:王康

电 话:150*****231

电子邮件:150*****231@163.com">150*****231@163.com

开户名称: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643】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8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产品 电视 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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