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环境保护局关于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硒鼓车间配套辊类(橡胶辊、磁辊)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的公示

珠海市香洲区环境保护局关于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硒鼓车间配套辊类(橡胶辊、磁辊)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拟验收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17年第74号

项目名称: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硒鼓车间配套辊类(橡胶辊、磁辊)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打印耗材业务转入关联公司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经营,该项目经营主体变为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该公司更名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内容不发生变化)

建设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明珠北路63号02栋1楼、3楼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内容:主要从事橡胶辊、磁辊的生产,年产橡胶辊100万支、磁辊180万支

使用面积:2277.7平方米

总投资:550万元

环评编制单位: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

环评批复单位:珠海市香洲区环境保护局

验收监测单位:深圳市粤环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该项目按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落实了污染防治相关措施;

(二)该项目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三、验收检查和验收监测结果

(一)该项目落实生产设备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二)密闭炼胶工序采用封闭式炼胶,产生的粉尘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对外排放;交联、喷涂及烘烤工序产生的工艺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Ⅱ时段标准要求;

(三)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四)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回收利用,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交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专业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

(五)按规定进行了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并办理了《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制订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该应急预案已向我局备案。

我局拟对该项目做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在公示期内(2017年9月8日-2017年9月14日),如对此项目验收持有异议,可向香洲区环保局提出书面意见,我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受理单位:珠海市香洲区环保局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山峰路78号2栋3楼

邮政编码:519000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保护验收 竣工 橡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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