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湖景观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慧湖景观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阜阳市慧湖景观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阜阳市慧湖景观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发改投资【2017】8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 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人为 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阜阳市

2.2 建设规模: 阜阳市慧湖景观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面积约26171平方米,包含休闲绿地、硬质铺装广场、景墙、室外景观照明、室外弱电、给排水工程、场地土方工程、公厕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

2.3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 1000万元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 类似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来: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 500万元及以上绿化工程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胶装在投标文件中);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三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来: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450万元及以上绿化工程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胶装在投标文件中)。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发售费500元;招标文件发售费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招标文件发售费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及现金,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招标文件发售费交纳完毕时间。开标完毕后各投标单位到交易中心窗口领取非税收入收据。交纳招标文件发售费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招标文件发售费”。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并提交招标文件发售费转账凭证。投标单位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招标文件发售费,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招标文件发售费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

特别注意:投标单位缴纳招标文件发售费要选择与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同一个开户行和账户转入,同时投标保证金与招标文件发售费须分别转入你所选择的账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年 9月 28日 9时 00分,地点为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546室。(地址: 城南新区三清路(新三中斜对面)阜阳市民中心五楼)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阜阳市阜王路356号(原武警支队院内)

联系人:孙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少年宫南侧20米

联系人:薛工金工

电话:****-*******

电子邮箱:********44@qq.com

2017年9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 景观 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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