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镇坪县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安康市镇坪县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

1、采购人名称:镇坪县扶贫开发局

2、采购项目名称:安康市镇坪县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项目

二、项目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项目的说明:镇坪县县脱贫大数据平台主要提供全县的扶贫对象信息采集、动态管理、项目管理、资金信息管理,工作队的签到以及日志上传等功能。

2、项目的预算金额:66万元。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镇坪县准备建设的精准扶贫大数据项目,按要求与陕西省省级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共享基础数据,要保障系统互联互通和无缝对接,匹配陕西省精准扶贫相关业务体系,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唯一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坪分公司

2、唯一供应商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镇坪县城关镇上新街

五、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论证意见: 本项目根据《陕扶办[2017]161号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对接工作的通知》以及《安康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对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平台必须与省平台进行对接,目前省平台已由中国电信承建并上线运行。为了对接的顺利以及后期维护使用的便捷性,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31条第1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专家成员:

(1)姓名:刘立,工作单位及职务:镇坪县财政局信息中心主任。

(2)姓名:彭谦,工作单位及职务:镇坪县公安局后勤中心主任。

(3)姓名:蔡雅祥,工作单位及职务;镇坪县文广旅游局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时间:2017年9月8日―2017年9月18日

七、采购人、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镇坪县城关镇政府路

(2)联系人:谭勇联系电话:133*****108

2、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镇坪县财政局

(2)联系人:镇坪县财政局采购管理股

(3)联系电话:*******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采购人,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

201798

附件: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表

使用单位

镇坪县扶贫开发局

项目名称

安康市镇坪县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项目

专家1
论证
意见

本项目根据《陕扶办[2017]161号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对接工作的通知》以及《安康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对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平台必须与省平台进行对接,目前省平台已由中国电信承建并上线运行。为了对接的顺利以及后期维护使用的便捷性,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31条第1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姓名

刘立

工作单位

镇坪县财政局

使用单位

镇坪县扶贫开发局

项目名称

安康市镇坪县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项目

专家2
论证
意见

本项目根据《陕扶办[2017]161号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对接工作的通知》以及《安康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对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平台必须与省平台进行对接,目前省平台已由中国电信承建并上线运行。为了对接的顺利以及后期维护使用的便捷性,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31条第1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姓名

彭谦

工作单位

镇坪县公安局网警大队

使用单位

镇坪县扶贫开发局

项目名称

安康市镇坪县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项目

专家
论证
意见

本项目根据《陕扶办[2017]161号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对接工作的通知》以及《安康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对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平台要与省平台进行对接,目前省平台已由中国电信承建并上线运行。为了对接的顺利以及后期维护使用的便捷性,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31条第1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姓名

蔡雅祥

工作单位

镇坪县文广旅游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数据 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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