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睦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监理
炎睦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监理
1. 湖南省炎陵分路口至炎陵县城高速公路项目(属湖南省衡阳至炎陵高速公路项目主线工程,以下简称“衡炎”)及湖南省炎陵县城至睦村(湘赣界)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炎睦”)已分别由国家发改委发改交运[2004]1509号文及湘发改交能[2008]437号文批准修建,炎陵分路口至炎陵县城高速公路项目正在办理变更手续过程中即将批复。两项目均已列入湖南省基本建设计划内,所需建设资金均由国家投资、湖南省自筹两部分构成。现决定对两项目的施工监理合并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简称“招标人”)现邀请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相应资质,并具有类似项目监理经验,以及在设备、人员和资金方面均能满足执行本工程施工监理要求的监理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施工监理招标。
3.两项目位于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全长29.475公里,其中衡炎高速公路所辖11.355公里,炎睦高速公路所辖18.120公里。两线土建工程共分为5个合同段,本次招标的施工监理范围为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环保、交通安全设施、沿线附属设施及其它工程等(机电工程、房建工程除外),施工监理共分为1个合同段,具体划分如下:
合同段
相应土建合同段
桩号
长度(km)
J10
27、28、29(衡炎)
K114+320 ~ K125+675(衡炎)
K0+000 ~ K1+120(炎睦)
12.555
1、2(炎睦)
K1+200 ~ K18+120(炎睦)
16.920
4. 监理资质要求: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甲级。
5. 凡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在最近三年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监理质量问题的企业,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所有合同段投标、中标资格。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否则将导致这些投标人在该合同段的所有投标申请不通过。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7. 招标人将在2008年10月7日至2008年10月11日之间于每日9:00~12:00,15:00~16:30(北京时间)发售招标文件(节假日休息)。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资质证书与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每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只能开具一次介绍信,一次性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购买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中环路鑫都大酒店
8.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
标前会议时间:2008年10月14日 9:00 ;
地点:炎陵县城酃峰宾馆
现场考察时间:2008年10月14日 15:00 ;
地点:炎陵县城酃峰宾馆
9.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4条的规定每一合同段提交2万元投标保证金(现金)。
10.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29日10:30(北京时间)时,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中环路鑫都大酒店,招标人拒绝接收延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按时出席。
11.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在投标中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即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招标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湖南省衡炎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4号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中环路鑫都大酒店
电话:****-*******
传真:****-*******
联系人: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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