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源地上游水库、化龙水库隔离设施建设设计招标公告

饮用水源地上游水库、化龙水库隔离设施建设设计招标公告

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2018年鸡公岩水库饮用水源地水资源涵养保护及重要饮用水源地上游水库、化龙水库隔离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已由渝水办资源〔2017〕2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全部国有资金,发包人为重庆市大足区水务局,代理机构为四川精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项目现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取随机抽取承包商方式进行发包确定承包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承包商参与抽取。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2018年鸡公岩水库饮用水源地水资源涵养保护及重要饮用水源地上游水库、化龙水库隔离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大足区辖区

2.3工程建设内容: 对大足辖区范围的鸡公岩水库新建库滨植被带、水源涵养林、农村院落工程、自然湿地、生态隔离及宣传碑牌工程等及上游水库、化龙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新建隔离设施12000米进行设计。

2.4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并送审。

3.发包范围及价格

3.1发包范围

对大足辖区范围的鸡公岩水库新建库滨植被带、水源涵养林、农村院落工程、自然湿地、生态隔离及宣传碑牌工程等及上游水库、化龙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新建隔离设施12000米进行设计总承包。

3.2发包价格

(1)发包人按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的收费标准,以招标人结合市场行情确定的设计收费为最高限价为依据,并按设计内容和价格签订承发包建设合同。

(2)本项目发包价:168000.00元(大写:壹拾陆万捌仟元整)。

(3)设计总承包费用结算办法如下:

设计费是完成本合同所规定义务的一切费用。由设计人包干使用,发包人分二次支付。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审查合格且项目资金下达后30天内内向设计人支付合同约定设计费的90% ;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向设计人支付剩余 10%合同金额。

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设计合同中具体约定支付时间。

(4)承包商按本发包范围内容、结算及酬金支付的相关规定,自主确定是否参加本项目的承包商确定随机抽取,并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3.3.履约担保

(1)担保形式:银行转账或汇款;

(2)担保金额:发包金额的10%;

(3)缴纳时间: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按要求向发包人提交上述履约担保,若未按时提交,则视为中标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退还方式:在设计成果全部提交并通过审查后10日内无息全部退还。

4.合格的承包商

4.1承包商抽取担保金

(1)本工程发包要求报名参加抽取的承包商提交担保金:人民币叁仟元(3000.00元);

(2)各承包商在随机抽取的规定时间前60分钟内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厅统一用POS机刷银联卡交纳抽取担保金,担保金由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以个人的银行卡刷卡交纳。法定代表人交纳担保金,查验本人身份证,收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及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交纳担保金,查验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收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及原件)。

注: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且提供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按后附“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规定格式。

(3) 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在承包商抽取担保金递交截止后,向发包人提供潜在承包商按时间先后顺序提交担保金的名单,潜在承包商提交担保金的名单上的顺序号即为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供的号码球中相对应号码。

(4)担保金通过银行转帐退回到承包商银行基本账户上。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开标结果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承包商的担保金,项目承包合同签订交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将在主管部门备案的承包合同(附电子版)交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存档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和未中标候选人的担保金。

(5)如承包商未按要求提交担保金将失去参加随机抽取本项目承包商的资格。

4.2资格审查

本次发包对报名参加随机抽取的承包商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承包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设计专业乙级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

具有近三年(指竣工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1个。

注:承包人应提供业绩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上述资料自行装订成册,装入该企业资格审查袋中并密封,在发包抽取现场(或者在缴纳担保金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5.发包日程安排及其他

5.1本发包公告于2017年9月8日起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n)和重庆市大足区水务局信息网(http://www.cqdzsl.gov.cn/)上发布。

5.2从本发包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承包商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n)、重庆市大足区水务局信息网(http://www.cqdzsl.gov.cn/)所发布的与该项目发包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承包商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发包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5.3承包商报名及截止时间

承包商报名时间:2017年9月14日09:30时至2017年9月14日10:30时(北京时间),承包商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9月14日15:00时(北京时间),报名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厅(大足区商务中心大楼东楼一层),逾期报名发包人不予受理。

5.4承包商代表在按规定提交抽取担保金后,向发包人(及代理机构)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并进行报名登记,同时报名的承包商须向代理机构支付资料使用费用,每个承包商300元,否则发包人和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其报名。

5.5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间和地点

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随机抽取承包商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足区商务中心大楼东楼一层,具体见大厅显示屏)。

5.6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国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100万以内大限额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5.7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发包价的1.2‰一次性向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缴纳建设工程综合交易服务费。

6.随机抽取具体流程

(1)发包人宣布抽取会开始,介绍发包人、监督部门和其他到会人员。

(2)发包人公布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潜在承包商按时间先后顺序递交抽取保证金的潜在承包商顺序号及名单后,(即为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供的号码球中相对应号码),发包人、承包商、监督人员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3)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出席发包会,核验参加发包会议的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参会,则核验委托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承包商参会代表未按时到会、或资料不满足相关要求将被取消其参加随机抽取的资格。

(4)由发包人按前述第4.2条“资格审查”的相关规定对报名参加随机抽取的承包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符合资格的承包商。

(5)发包人从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供的号码球中,随机抽出一组与参加随机抽取的合格的承包商号码相对应和数量相等的号码球投入摇号机内。

(6)发包人代表先后公开随机抽取3个号码球,抽取的号码球所对应的承包商按前后顺序即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承包商候选人。抽取结果经发包人、承包商、监督人员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书面签字确认。

(7)发包人在完成随机抽取并确定承包商后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发包公告网站公示随机抽取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8)公示期内无异议和投诉的,发包人应于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应当以第一中标承包商候选人作为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7、合同签订

发包人与承包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发包公告的内容一致。发包人擅自改变中标结果或承包商无故放弃承包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8.联系方式

发包人:重庆市大足区水务局 代理机构: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重庆分公司

联系地址:大足区北环二路 联系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87号4-4

联系人:易老师 联系人:孔老师

联系电话:15923258519 联系电话:18623256177

2017年9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隔离 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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