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气砌块生产辅助业务招标公告
加气砌块生产辅助业务招标公告
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恒益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委托,现对佛山市恒益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加气砌块生产输助业务外委项目(招标编号:FSJD********)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佛山市恒益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加气砌块生产辅助业务外委项目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范围:
佛山市恒益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加气砌块生产辅助业务、发货辅助业务、叉运辅助业务、质检辅助业务、锯场辅助业务等。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2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已落实。
2.3项目地点:佛山市恒益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内。
2.4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24个月,服务期限的起计日期以招标方书面通知入场开工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需承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所承办的同类项目未因自身原因出现过事故;近三年在国内同类项目招投标活动、合同履得、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地市级及以上部门公开通报批评。
3.3投标人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至今必须具有至少1个已完成的工矿企业生产辅助服务业绩,并且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项目的服务合同、用户证明等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注册资金100万元(含)以上;
3.5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具有“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或“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合格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或“注册安全主任证”其中之一);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 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4日,上午 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地点为佛山市季华东路丽日广场2座1309室建东监理公司,售价为人民币500元,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用电汇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汇至招标人的指定账户,在用途栏注明(项目编号FSJD********)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放在唱标信封当中和投标文件中。
6、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9月29日9时30分正,提交到佛山市季华东路丽日广场2座1309室建东监理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佛山市季华东路丽日广场2座1309室建东监理公司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未出席开标会,不影响开标,且不得对开标程序、结果等提出任何异议。
8、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等参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0、有关此次投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人查询:
招标人:佛山市恒益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临江工业城2号
收款单位:佛山市恒益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三水支行
联系人:唐帮芳
招标代理: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季华东路丽日广场2座1309室建东监理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E-mail:
招标文件费用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 佛山农商银行
摘要:标书费(请在电汇时注明)
招标人:佛山市恒益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9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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