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化镇山化村美丽乡村建设招标公告

山化镇山化村美丽乡村建设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偃师市山化镇山化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偃师市山化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偃师市山化镇山化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2.2 招标编号:偃公建【2017】046号

2.3 项目概况:道路工程、供水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广场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及垃圾处理工程。

2.4 建设地点:偃师市山化镇山化村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价:1218.2万元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共分为五个标段

一标段:新建道路民主路(300)米和文化路(700)米,含两侧人行道、供排水渠项目;

二标段:道路改造工程S314、建设路、寨沟路两侧人行道、供排水渠项目;

三标段:中心广场(双孔桥文化广场)、双孔桥西绿地、苌弘文化广场、公厕项目;

四标段:路灯照明及镇区环境整治项目;

五标段:环卫车辆及果皮箱采购;

2.9 招标范围:一至四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五标段:小型电动垃圾车10辆、垃圾箱100个、垃圾车1辆、消防洒水车1辆的购置、质保期服务、配件供应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

2.10工期要求:一至四标段:90日历天/标段

五标段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供货

投标单位只能报上述五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至四标段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适用于1至3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适用于第四标段);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1至3标段)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4标段)相关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其他在建工程,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

3.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本项目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

3.5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和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公司职工,须提供2016年7月1日以来连续一年社保缴纳证明);

3.6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4、2015、2016年度(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算)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者,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9投标人须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五标段资格要求:

3.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投标人须为拟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者经销商;

3.11本标段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策2、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12拟派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2016年7月1日以来连续一年社保缴纳证明);

3.1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者,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14投标人须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15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3.1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0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30时至 17 :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

4.2合格投标人请于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5日到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标段(1-4标段),5标段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一至四标段: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社保证明、无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职务证明;

(4)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证书;

(5)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和授权委托人的社保证明;

(6)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7)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8)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9)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标段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人的社保证明

(3)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承诺书;

(4)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1、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其中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不提供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1日上午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市山化镇人民政府

地 址:偃师市山化镇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唐宫西路36号唐宫大厦904室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 135*****791

2017年9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美丽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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