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口两路一都”城市形象提升项目之绿化景观提升工程PPP招标公告
“两口两路一都”城市形象提升项目之绿化景观提升工程PPP招标公告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椒江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椒江区“两口两路一都”城市形象提升项目之绿化景观提升工程PPP项目(项目名称)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项目名称:椒江区“两口两路一都”城市形象提升项目之绿化景观提升工程PPP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hzws2017-jj01
三、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台州市椒江区;
规模:椒江区“两口两路一都”城市形象提升项目之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共由市府大道东延段(疏港大道-75省道复线)、东环大道(开发大道-路桥界)、75省道复线南延段(椒江二桥-路桥界)、机场与市区连接线(开发大道-路桥界)、章安入城口与连接线(梓琳-椒黄路)、椒江二桥北连接线(椒江加油站-椒江二桥)、三山连接线、枫南东路(经四路-75省道)、椒黄路(黄岩界-台州大道)等9条道路的绿化提升工程。
四、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依据招标文件规定选定社会资本,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授权台州市椒江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PPP项目协议与中标社会资本合资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工作,施工建设、运营维护由项目公司和中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签订合同进行,项目内容包含绿化、景观、步道、排水及相应设施等。
项目公司资本金及股权比例:项目公司资本金为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的20%,具体依照招标结果予以调整;其中中标社会资本以现金出资持股70%,,台州市椒江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或以资产出资持股30%。项目公司的资本金可用于本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等。允许项目公司按PPP项目协议约定为本项目融资。
合作期限:11年3个月(自2017年10月至2028年12月止),分为建设期和运营维护期,其中建设期15个月,运营维护期10年。建设期从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止,分期项目的运营维护期从分期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后一日起至10年运营维护期,分期项目运营期原则上不超过总的项目合作期限届满日。
设计:项目已完成概念设计,由项目公司和中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一方)负责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承担相应设计责任和风险。
建设:由项目公司和中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签订合同,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建设,确保工程如期竣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运营维护: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后及进入项目运营期,运营维护绩效付费的基础是在项目公司产生的经营成本及合理利润,包括基本费用(人员工资及福利、管理费用)、修剪费用、施肥费用、松土除草费、病虫害防治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本项目运营期间,将由项目实施机构或由项目实施机构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进行运营期间考核,政府方根据项目年度最终考核评分结果,按照确定的考核办法给予项目公司运营维护绩效付费。
移交:项目移交验收合格且依据协议约定交付给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机构,本项目所有设施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退出合作后须保证本项目没有任何负债和免受任何第三方追索,且无未经过政府同意的经营或投资行为。
项目质量保证期: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后的12个月。
政府付费方式:项目由政府向项目公司购买项目可用性(符合验收标准的公共资产)以及为维持项目可用性所需的运营维护服务(符合绩效要求的公共服务)。因项目分期建设,项目子项较多,因此分别进行竣工验收及支付政府付费,分期项目进入运营期即开始支付政府付费,每年支付二次,当年政府应支付的服务费为当年所有进入运营期项目的应付政府付费总和。
在运营维护期间,若无重大技术改变、产品升级更新,则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政府付费中,期间涉及到重大技术更新、产品升级更新,由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通过协商,评估投资金额,并参考本项目PPP 合同,确定回报机制。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已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
2、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六、其他说明: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09月08日起至2017年09月20日,逾期不再出售。
2、本项目仅允许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与竞争。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4、每个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限2名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其中1名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09月08日起至2017年09月20日期间(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出具以下资料:
(1)国内注册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国外注册公司类似资料);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时双方均需提供;
(2)供应商出具的购买招标文件授权书或介绍信;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时以联合体牵头方出具的为准。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
(4)转账证明。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30日上午10:00,逾期不再接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民泰商业银行,台州市电信大楼南面)三楼三号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09月30日上午10:00。
十一、开标地点: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民泰商业银行,台州市电信大楼南面)三楼三号开标室。
十二、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整(小写:人民币200万元整)。
实施机构(招标人):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椒江分局
联系人:何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女士 徐先生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白石路318号中国(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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