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新大厦锅炉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长新大厦锅炉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长新大厦锅炉改造工程
招标类型:采购招标
采购人名称:北京北新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9号长新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13号7幢6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5*****34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石福川
资金来源:国有企业自筹
采购金额:约 150万元
招标内容:包括四台700MW全预混低氮常压冷凝锅炉设备采购、检验测试、 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系统联合试运行、人员培训和配套服务设施改造等内容(具体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标段划分:划分为 1 个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标法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2.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D级及以上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三级);
5. 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 投标人应具有同类锅炉供货及安装业绩;
7. 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
投标报名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17 年09月08日至 2017年 09月 1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0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13号7幢6层612室现场报名。投标人现场报名时,应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国家及地方适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等政策本项目相应执行其规定,但投标人同时还应提供有效的说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4)企业资质证书;(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6)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文件和中标书);(7)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及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 1 份)。只有通过投标报名审查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 2017 年09月08日至 2017 年 09 月 1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 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13号7幢6层61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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