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大礼堂一号楼拆除重建及停车场等项目

锦江大礼堂一号楼拆除重建及停车场等项目

锦江大礼堂一号楼拆除重建及停车场等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投资[2008]521号之项目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作为比选人现在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业务。
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等级不应低于工程招标代理甲级。不满足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
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业绩要求:应至少具有5个房屋建筑类(类似)项目业绩。没有达到同类项目业绩个数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
对招标代理机构按“7.9.3招标代理机构总体评价”,比选人规定本项目的分数(C)为38分。
比选文件在/和《四川日报》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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