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漠河县消防大队更新消防装备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漠河县消防大队更新消防装备

项目编号:MHC[2017]0039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漠河县消防大队更新消防装备

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天利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漠河县消防大队的委托,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漠河县消防大队更新消防装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漠河县消防大队更新消防装备

  2. 项目编号:MHC[2017]0039

  3. 采购计划号:[2017]0031

  4. 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预算内500000元人民币)

  5. 招标内容:更新一批消防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7.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一周内供货完毕

交货地点:招标方指定地点

  1.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3.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4.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包含本次招标采购内容)、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开户银行许可证。

  5.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的投标供应商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

6、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九、报名方式及时间:

1、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报名时间:自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4日16时。只有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十、招标文件获取:

1、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单位请于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4日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供应商申请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如法人报名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二代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开户许可证、检察院出具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告知函、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网上报名合格截图,(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黑龙江省天利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群力新区第四大道财富中心A栋901室)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需填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省天利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群力新区第四大道财富中心A栋901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二、投标及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天利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群力新区第四大道财富中心A栋901室)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漠河县消防大队

联系人/联系电话:孙永浩188*****678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天利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群力新区第四大道财富中心A栋901室

项目联系人:龙女士

电话:****-********

2017年9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装备 消防大队 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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