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环境基金中国POPs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处置之湖南南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POPs重污染土壤热脱附处置工程监理子招标公告

全球环境基金中国POPs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处置之湖南南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POPs重污染土壤热脱附处置工程监理子招标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实现我国POPs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与处置,推动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义务和落实国家实施计划,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共同努力,合作开发了中国持久性有机污染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和处置项目(以下简称“POPs废物项目”)。POPs废物项目将示范符合公约要求的最佳可行技术和最佳环境实践,处置历史遗留POPs杀虫剂废物,消除其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威胁,同时促进我国POPs废物环境可持续管理水平的提高。


  POPs废物项目拟通过开展相关活动支持湖南南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POPs污染场地高风险废物处置工作。湖南南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湖南农药厂)是我国从事滴滴涕、六六六加工制剂最早、生产规模最大的厂家之一。该厂原车间和场地遗留的大量POPs类污染物。相关的场地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指出,场地目前场地主要关注POPs污染物为六六六和滴滴涕。初步统计表明,相关场地涉及POPs污染的土方量约8万m3。其中,高风险POPs污染土壤和其它污染物约为2.4万m3。


  经湖南环保厅审核批准,项目将采用热脱附技术对POPs污染物进行处置。处置后土壤中的POPs浓度将达到表1中土壤污染物建议修复目标值(北京市《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 811-2011))。

表1 POP地块土壤污染物修复目标值



序号

污染物

建议修复目标(mg/kg)

1

α-六六六

0.2

2

β-六六六

0.2

3

γ-六六六

0.3

4

滴滴滴

2

5

滴滴伊

1

6

滴滴涕

1


  
为防止湖南南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湖南农药厂)高风险POPs废物的清理和处理处置中污染物通过各种途径进入周边自然环境,避免清理和处置过程中潜在的二次污染,保护当地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我中心拟委托一家咨询机构对南天农药厂POPs废物清理和处置过程进行工程监理。
  相关信息及要求如下:


  一、主要工作内容
  1. 制定POPs废物热脱附处置工程监理方案
  (1)编制工程监理方案,提出相关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和信息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及防护、防范措施得力,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质量的管理规定;
  (2)编制环境监理方案:应依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根据修复工程实施方案及相关技术资料、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复文件,结合场地实际状况,编制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方案。环境监理方案应包括工作目标与范围、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工作制度,明确组织机构及职责、成果提交方式等。
  (3)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明确监理工作相关的组织机构配备,提出监理人员配备计划,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及协作关系(见附表1);
  (4)设备清单:明确监理过程中拟使用的监测设备和仪器(见附表2)。
  2. 现场跟踪并按进度核定热脱附工作处理量
  (1)审核批准处置方提交的POPs热脱附处置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阅并签认;
  (3)对承包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和监督,并鉴定确认修复工程量。
  (3)监督施工进度计划落实情况。当实际进度达不到计划进度时,督促承包方及时增加施工力量,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按时完成POPs污染处置任务。
  3. 实施采样检测评估,确保热脱附处理效果
  (1)监理单位应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对POPs热脱附处置工程进行旁站、巡视、检测、见证取样送检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严格控制质量。如出现技术或排放不达标情况,须提请工程实施方停工检查和调查工艺,确定处置效果和工程进度满足合同要求。
  (2)现场跟踪POPs热脱附处置工作,实施内部常规采样和分析,确保热脱附处置后土壤中POPs含量达到表2中的技术要求,烟气中常规污染物浓度低于《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限值要求。采样频率不低于1次/500立方米土壤。
  (3)实施POPs热脱附处置工作综合性抽样检测。拟综合性抽样2次,第1次抽样时间为热脱附设备调试完成,稳定运行30天内;第2次采样时间为热脱附工程完工前30天内。每次抽样包括:处置前土壤样品10个,处置后土壤样品10个,烟气样品2个,厂界空气样品2个。
  (4)综合性抽样检测中样品的分析检测应由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并出且检测报告。土壤检测项目包括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滴滴滴、滴滴伊、滴滴涕。对热脱附烟气和厂界空气检测应测定二噁英和其它常规污染物项目(参照《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热脱附设备烟气二噁英浓度执行≤0.1 ng-TEQ/Nm3标准。
  4. 监督热脱附工程三废管理和避免二次污染
  (1)监督跟踪热脱附工程中的废气、废水和废物处理和处置过程,确保相关过程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标准要求,避免二次污染;
  (2)监督跟踪热脱附工程中废渣等危险废物的全流程管理,保证危险废物转交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最终处置;
  (3)监督热脱附处置后土壤的妥善贮存和后处理。
  5. 定期汇报和沟通协调
  (1)定期向对外合作中心和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环境监理工作;
  (2)在施工过程中,协助项目组解决各项目参与方的交流沟通工作。


  二、工作产出
  1. POPs污染物热脱附处置工程监理方案,合同签署后30天内提交;
  2. 热脱附工程I期监理报告(累计完成POPs废物处置总量12000t,完成首次综合性抽样检测),合同签署后60天内提交;
  3. 热脱附工程II期监理报告(累计完成POPs废物处置总量27000t),合同签署后150天内提交;
  4. 热脱附工程监理总结报告(累计完成POPs废物处置总量42000t,完成第2次综合性抽样检测),合同签署后8个月内提交。


  三、时间要求
  合同签署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工作大纲规定的全部活动。


  四、资质要求
  承担此项服务的单位或联合体需要至少具备如下资质:
  1.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开展环境监理活动的设备;
  2.应具备承担同类废物及污染场地清理和废物处理工程监理方面的经验,熟悉斯德哥尔摩公约的要求,具有近六年(2011年-2017年)污染场地治理等相关环境监理类似业绩的证明。
  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具有下列资质:
  1.应具有环境工程或科学相关专业硕士学历及以上,从事环境监理工作5年及以上,具备相关背景和经验;
  2.熟悉国内外生产场地环境风险评估要求,具备组织开展信息收集和现场勘查经验;
  3.熟悉斯德哥尔摩公约的要求,具有POPs相关领域的背景、参与过全球环境基金下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履约项目者优先。
  项目其他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1.应具有环境工程或科学相关专业学士学历及以上,从事环境监理工作2年及以上,具备相关背景和经验;
  2.熟悉国内外生产场地环境风险评估要求,具备组织开展信息收集和现场勘查经验;
  3.具备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咨询团队优先。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有意投标的单位请联系我中心索取招标文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将投标文件报送至我中心。
  招标信息中涉及的技术问题可咨询如下联系人:
  彭政、李祚硕
  电话:***-********/********
  电邮:peng.zheng@mepfeco.org.cn
  li.zuoshuo@mepfeco.org.cn


  六、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及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请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于2017年9月28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发送至如下联系人,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考虑:
  肖穗子
  电话:***-********
  传真:***-********
  电邮:xiao.suizi@mepfeco.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0室
  邮编:100035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封装要求:整个项目建议书的封装应由一个外封袋和两个内封袋组成。外封袋上应注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及通讯地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在两个内封袋区分标注“技术建议书”及“财务建议书”;外封袋和内封袋均应密封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
  2.人员简历要求:项目建议书所列人员应按照招标文件所列格式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由本人签名确认。简历格式要求见后。
  3.技术方案要求:请参照工作大纲要求编写你单位的技术建议书,并对拟采用的研究技术路线、技术方法和工作计划进行有针对性的、详细的、重点阐述,该部分内容是评标过程中重要的考核因素。如果未就工作大纲内容做出上述实质性展开阐述,你单位的技术建议书将被视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被我中心接受。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心《关于严肃处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盖章)
  2017年9月8日

标签: 处置 热脱附 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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