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遴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遴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尼勒克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
社会资本方遴选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尼勒克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已由尼勒克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尼发改[2017]139号、140号文批准建设,本PPP项目实施方案已由尼勒克县人民政府批准,项目具备社会资本政府采购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组织和实施。
新疆天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尼勒克县住建局的委托,对尼勒克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遴选采购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现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参加采购活动,择优选定项目社会资本方。
一、项目名称:尼勒克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XJTBDZB*******
三、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将尼勒克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交由项目公司负责PPP运作,授予特许经营权。PPP运作内容包括对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特许经营期到期后将资产移交给指定政府机构。
运作方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合作期限:15年(其中建设期2年,项目运营维护期13年。)
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社会资本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与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主体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可以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成员均需为独立法人;资格预审报名时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的出资比例不低于社会资本出资总额50%),
(2)投标申请人合法续存,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资本实力要求:
(1)截止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2)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连续均为盈利,2016年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且2016年经营性现金流为正值(以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4、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4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在中国大陆地区承担过1项投资建设类合同额不低于4亿元的园林绿化业绩或不低于8亿元园林绿化的PPP业绩。(以单个项目或项目包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
3、资质及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完成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含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中排除的专业不含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的)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营业范围需包括园林绿化工程。外省申请人,应提供经备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原件。
(3)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同时具备本公司2017年近3个月以上的社保;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法律要求:提供在有效期内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没有政府采购法所述的不良行为。
5、商业信誉要求:投标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过去三年(2014年-2016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联合体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出资比例及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出资比例必须不低于50%;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报名时间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式:
1、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供应商应于2017年9月07日至2017年9月13日,每天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6:30时至19:30时(节假日休息),到新疆天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料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2017年近3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及职称证书、在有效期内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近三年(2014-2016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表、相关业绩证明(自2014年中标工程包含中标通知书、施工或PPP合同)。以上资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以上资料均需要原件或公证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六、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递交时间:2017年9月27日10时30分到2017年9月2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尼勒克县政府办公楼2楼会议室
3.资格预审时间:2017年9月2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办法采用合格制,凡符合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本项目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后续的竞争性磋商。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尼勒克县住建局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天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爱国
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东路35-3号
邮 箱:xjtbdzb@163.com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西环路支行
新疆天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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