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零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石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零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零星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标代理单位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 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局部零星装修工程、形象制作施工及保修期服务(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和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有信用等级的,须具有 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且在有效期内; 3.1.6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贰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注册专业机电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且在有效期内;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3 其他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②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经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8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haishu.gov.c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预算、图纸及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交付),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形式: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石碶支行 5.2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13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年9月15日9时30分。开标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办事处4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鄞州区中河街道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室 联 系 人:陈静 、毕健敏 电 话:******** 传 真:******** 附件:****************.rar" target="_blank">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预算、图纸及电子招标文件.rar |
标签: 社区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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