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军民合用机场迁建工程民航部分民航专业设备标段招标(第二次)招标公告
泸州军民合用机场迁建工程民航部分民航专业设备标段招标(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201706—14
泸州军民合用机场迁建工程民航部分民航专业设备标段招标(第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泸州军民合用机场迁建工程民航部分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发改基础(2014)259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泸州云龙机场空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和市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 100%,招标人为泸州云龙机场空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民航专业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泸州云龙机场
2.2工程规模:本期建设机场飞行区等级规模为4C.
2.3计划工期:24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泸州军民合用机场迁建工程民航部分民航专业设备标段,包含:
(一) 安检设备
托运行李双通道X射线安检机、大件行李X射线安检机(双视角)、旅客随身行李X射线安检机(双视角)、安检分层管理系统、货运X射线机(双视角)、金属探测安检门、手持金属探测仪、、液态安检仪、防爆罐(含防爆毯)、爆炸物探测仪、第二代身份证鉴别仪、开包检查台、安检验证台(离港大厅用)、安检验证台(贵宾厅用)、简易车底检查仪等;
(二) 行李处理系统
(三) 旅客登机桥(活动端)
(四) 桥挂式飞机地面空调机组
(五) 桥挂式400HZ静变电源
(六) 特种车辆
飞机牵引车、交直流电源车、气源车、空调车、清水车、污水车、垃圾车、普通客梯车、行李传送车、行李运输车(行李拖车,带拖板) 、升降平台车、叉车、机场摆渡车、行动不便旅客登机车、主力泡沫消防车、重型水罐泡沫消防车、快速调动消防车、急救车、割草机、道路清扫车、巡道车;
(七) 其他
行李手推车、旅客座椅、登机口柜台、打包机、打包台、值机柜台、自助值机、货运地秤-10T、货运地秤-3T等。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应大于500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所载金额为准)。
3.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非以下产品的生产商,至少应同时具有以下投标产品的代理授权书;投标人如为以下产品生产商之一的,应同时具有其他投标产品的代理授权书:
(1)旅客登机桥生产制造厂商的产品代理授权书。投标登机桥产品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在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布的检验合格的机场设备通告内。登机桥生产制造商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开标日)至少有三个国内4D及以上机场登机桥供货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其中至少有一个合同的供货数量不少于10台;
(2)X射线安检机生产制造厂商的产品(包含双通道、单通道X射线安检机)代理授权书。投标各型X射线安检机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的《民航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X射线安检机生产制造商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开标日)至少有一个国内4D及以上机场双通道X射线安检机及单通道X光安检机供货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
(3)行李处理系统设备生产制造厂商的产品代理授权书。投标行李处理系统产品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在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布的检验合格的机场设备通告内。投标行李处理系统生产制造商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开标日)至少有一个国内4D及以上机场行李处理系统供货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
(4)特种车辆生产制造厂商的产品(含飞机牵引车、交直流电源车、气源车、空调车、普通客梯车、行李传送车)代理授权书。上述特种车辆产品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在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布的检验合格的机场设备通告内。特种车辆生产制造商及上诉投标产品(包括飞机牵引车、交直流电源车、气源车、空调车、普通客梯车、行李传送车)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开标日)至少有一个国内4D及以上机场供货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
(5)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起至今)在国内无违法违纪记录。
3.3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3种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19001或ISO9001系列);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或OHSAS18001系列);
(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或ISO14001系列)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4.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 2017年9 月 11 日至2017年9 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 11时,下午 14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6号沙河中心2幢27层2707(招标代理机构详细地址)(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详细地址)进行投标报名。
4.2 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设备制造商产品代理授权书、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上资料均需在有效期内),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以上资料需在报名现场查验原件,并留存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 2017年9 月11 日至 2017 年9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 在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6号沙河中心2幢27层2707(招标代理机构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50元,技术资料等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3 招标人不提供邮寄服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 月10 日 14时 00 分,地点: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二开评标区(青羊区宁夏街209号1幢1单元,八宝街119号楼上)。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中国》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泸州云龙机场空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连江路一段81号兴泸连江大厦七楼
邮 编:646000
联 系 人:史老师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6号沙河中心2幢27层2707
邮 编:620000
联 系 人:何祎
电话: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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