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公安消防支队蓟州区三室一院电气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市蓟州公安消防支队蓟州区三室一院电气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FCG-2017-12
受天津市蓟州公安消防支队委托,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天津市蓟州公安消防支队蓟州区三室一院电气设备采购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蓟州公安消防支队蓟州区三室一院电气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FCG-2017-12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天津市蓟州公安消防支队蓟州区三室一院电气设备采购项目
包号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万元) | 备注 |
1 | 天津市蓟州公安消防支队蓟州区三室一院电气设备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7.4475 |
三、项目预算
7.4475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纪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电气设备制造商与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签约代理协议, 若无签约代理协议, 则须提供所投电气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9-8到 2017-9-14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在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10号5楼)获取招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每天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6:00时,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红章)原件备查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9-28 09:30
2.开标时间: 2017-9-28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10号5楼第一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冯健
2.联系方式:139*****191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蓟州公安消防支队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蓟州区长城大道与北外环交口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冯健139*****191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10号5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张丽***-********-****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蓟州公安消防支队、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4日。
十三、其他事项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缴纳方式:电汇。投标人最迟应在2017年9月27日前(包含2017年9月27日)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汇款信息:开户名: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浦泰支行 账号:****************2
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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