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招标公告
公务用车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酒泉市机关事业单位2007年上半年所需公务用车协议供货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06年12月5日至12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投标时间:2006年12月26日上午9:00—9:30
开标时间:2006年12月26日上午9:30
招标文件编号:JQCG(2006)048号
甘肃省酒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对酒泉市机关事业单位2007年上半年公务用车协议供货供应商及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具有相应资质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酒泉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2007年上半年协议供货供应商及设备
二、投标商资格: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具有所投产品的合法经销资格。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经销产品授权函(原件)3、具有相应的汽车销售经营资质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财务维修和服务等能力,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各项条款; 5、注册资本在人民币伍拾万元以上;6、能够提供比较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及相关的保证措施。
三、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到甘肃省酒泉市政府采购办(新城区财政大厦)四楼408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在购买标书时,投标人请以转帐或汇票的方式,向甘肃省酒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提交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帐号附后),购买标书后不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投标和开标地点:
在甘肃省酒泉市政府采购办(新城区财政大厦)四楼会议室投递标书,逾期不再管理。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法人代表参加会议的需出具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授权代表出席会议的需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在开标前30分钟到达会场出席开标会议。
五、招标答疑:
招标人将于2006年12月21日9:00(北京时间)在甘肃省酒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新城区财政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答疑会,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
六、注意事项:
投标人在登记并申请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以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附:投标保证金收入帐户
收款单位:酒泉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酒泉市支行
帐 号:********000844
招标单位:酒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详细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财政局财政大厦
邮编:735000
联系人:张 敏
联系电话(传真)(0937)*******
酒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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