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张湾区黄龙镇大沟村冻藏仓库建设项目和村茶园提档升级项目
十堰市张湾区黄龙镇大沟村冻藏仓库建设项目和村茶园提档升级项目
十堰市张湾区黄龙镇大沟村冻藏仓库建设项目和村茶园提档升级项目
发布时间 2017-09-08
1、招标条件
依据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文件(张政办发【2017】10号)关于印发《张湾区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方案的通知》的批复,十堰市张湾区黄龙镇大沟村冻藏仓库建设项目和村茶园提档升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十堰市张湾区黄龙镇大沟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就本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报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
本次竞争性谈判招标项目主要为大沟村冻藏仓库建设项目、大沟村茶园提档升级项目二处的施工。
项目一:十堰市张湾区黄龙镇大沟村冻藏仓库建设项目,项目编号:HCGC*******-1,投资估算约为14.49万元,建设工期40日历天。
项目二:十堰市张湾区黄龙镇大沟村茶园提档升级项目,项目编号:HCGC*******-2,投资估算约为53万元,建设工期40日历天。
申请人只能对其中一个项目进行投标。
主要服务内容:根据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完成施工及安装,不接受分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项目一:申请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钢结构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信及财务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工程专业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和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二:申请人须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信及财务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工程专业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和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专业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五大员具备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3申请人需提供近三年(2014年8月至今)至少一项类似项目成交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申请人需提供近二年(指2015年、2016年)由正规审计公司出示的财务审计报告;
3.5申请人需提供本单位缴纳最近三个月(2017年6-8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完税发票和人员名单、企业社保登记证)
3.6 申请人近三年(2014年8月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7申请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以谈判企业所在地为准,查询对象为申请人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3.8本项目不接联合体参加投标,中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
4、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7年9月8日起至2017年9月12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8:00时,节假日不休息)。
(二)获取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703)。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由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本人携带申请人资格要求(3.2-3.7)原件和全套加盖公章复印件材料购买谈判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
5、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均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联系事项
采购人:十堰市张湾区黄龙镇大沟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王书记联系电话:138*****474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彭安兵联系电话:****-*******
7、信息发布媒体:《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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