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闵行公安分局执勤执法车辆更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供应商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4)供应商必须是所投车辆整车制造商或其授权的本项目合法代理商;(5)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交“响应供应商”、“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6)供应商在本市具有固定的安装、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7)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9)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详见备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闵行公安分局执勤执法车辆更新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7-*******,12-1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件二别克GL825S舒适版(3辆)预算金额为:64.59万元;投标上限价 63.7181 万元;包件三帕萨特1.8T(政府采购版)(10辆)预算金额为:177.8万元;投标上限价 175.6798 万元 5、交付地址:闵行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的20个日历日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和限制进口的相关政策。 三、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1、合格供应商可于2017-09-08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9-15 09: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或“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3、“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4、制造厂商授权书 2、凡愿参加询价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09-08 17:00:00至2017-09-15 09: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询价通知书并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参数投标。 3、获取询价通知书其他说明: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1、询价响应截止时间:2017-09-15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询价时间:2017-09-15 09:15:00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价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www.zfcg.sh.gov.cn 2、询价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机动车入口闵行区莘西路406号,会议室安排详见开标会当日招标投标中心大屏幕。)。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询价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询价 3、询价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