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台式电脑二次招标公告
小学台式电脑二次招标公告
滨海县东坎镇中心小学台式电脑采购(重新) 项目编号:BHCGG********5 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滨海县教育局委托采购的滨海县东坎镇中心小学台式电脑采购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台式电脑80台。具体品牌及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附件。 2.供货期限(含安装调试工期):10日历天。 3.项目地点:滨海县东坎镇中心小学。 4.招标范围:所需货物及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质保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 5.质量标准:合格。 6.预算金额:人民币28万元。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投标人具有经营资格、范围、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2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帐户,方式: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投标人报名时应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汇票原件、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一并提交给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联系电话****-********)换取收款收据。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项目编号为BHCGG********2的一、二次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如保证金未退还的,此次投标继续有效。 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货物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9月8日8时30分--2017年9月15日17时00分00秒(节假日除外); 2.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楼交易服务厅; 3.联系人:周雨忆联系电话:****-******** 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投标人应从滨海县招标采购信息网(http://www.bhzb.gov.cn)“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函》,然后按要求内容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须凭经交易中心财务科换取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项目编号为BHCGG********2的一、二次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如保证金未退还的,此次报名仅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函》,无须再提供其他报名材料。未报名或报名未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 报名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开标三天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7楼1703室)且经批准同意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视情节对该单位处以罚款,同时视情节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3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六、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付款方式: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经招标人验收全部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95%;余款在验收合格满6个月且无质量、服务问题一次性付清(均无息。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八、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刘晓明 138*****521 代理机构:周雨忆 ****-********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投诉,请向招标采购监管机构书面提出。 联系电话:****-********;传真:****-******** 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7楼1703室 滨海县教育局 2017年9月8日 附件: 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备注: 1.投标人投标品牌必须从推荐品牌中选择,否则将不作中标候选人推荐。若投标人认为其他品牌的产品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售后服务等方面不低于招标人推荐品牌的,必须在递交疑问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递交疑问截止时间后提出,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予以公告。请各投标人及时查看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原厂生产的(不得拆机、改装)、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国家和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并具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3.投标人所投货物须优于或等同于上述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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