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公安局公安装备购置项目询价公告

平定县公安局公安装备购置项目询价公告

平定县公安局公安装备购置项目询价公告

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县财政局的委托,就平定县公安局公安装备购置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编号:平政采[2017]-XJ073号

二、采购预算:273000元

三、采购内容:采购需求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1

公安装备

1.尺寸(背夹、外接设备除外)≤85×60×30mm;

2.设备重量≤170克;

3.外壳防护等级≥IP56;

4.夜视功能:有效拍摄距离≥3m;红外补光范围在3m处应覆盖摄录画面70%以上面积。

5.视音频预录:执法记录仪应能在标称最大分辨率下预录触发前≥10s的视音频信息。

6.执法记录仪记录的视频在生产厂声明的所有分辨率条件下几何失真≤17%

7.显示屏亮度≥275cd/㎡

8.抓拍功能:执法记录仪在摄录过程中通过按下照相键应能抓拍与视频分辨率相同的照片,但不应影响正常的摄录。

9.视场角:在生产厂家声明的在所有分辨率下≥110°

10.视频性能:当视频分辨率为1920×1080时,视频帧率为30帧/S,视频分辨力≥700线

11.拍照图像:像素≥3200万(7584×4266);

12.电池:采用内置可更换电池供电,在更换一次电池的条件下,支持连续摄录时间≥8小时。

13.开机时间:执法记录仪从按下开机键到进入取景预览模式所用时间≤4.5S。

14.计时误差:执法记录仪的时间与标准时的计时误差应小于或等于3s/天。

备注:

提供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需加盖厂家公章),虚假响应或不能提供检测报告,做无效投标处理。

130

总报价

(元)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注:提供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的检测报告(需加盖厂家公章),虚假响应或不能提供检测报告,做无效投标处理。

四、询价文件售价:免费

五、领取询价文件时间:2017年9月11日—2017年9月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00

领取地点: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农业局五楼506室)

六、1、接收询价时间:2017年9月14日上午9:30时。

2、统一报价地点: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农业局五楼506室)

七、联系电话:****-*******张志清[商务部分]

189*****616王先生[技术部分]

八、报价说明:报价一览表内容按要求填写完整,在统一报价时间密封交回。

九、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国税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地税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资质原件、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提供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的检测报告(需加盖厂家公章),虚假响应或不能提供检测报告,做无效投标处理。

第二部分:供应商需知

1、本项目采用资质后审原则,资质审查以询价小组审查结果为准。询价时投标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资格证明文件。资格审查的所有内容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资格证明文件包含: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表1);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表2);

(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国税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地税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资质原件、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提供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的检测报告(需加盖厂家公章)

(6)投标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原件(附表3);

(7)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需单独密封提交,装订成册(序号3原件只需密封,无需装订,审查完后退还供应商)。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密封件正面应标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2、参加询价期间,询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托人必须在场,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3、一次性报价。供应商填列的单价和总价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应包括设备费、运费、税费、利润、安装调试费及货物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供应商须对全部货物进行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4、响应文件份数:壹份

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递交响应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

※(1)本询价通知书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资质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报价表

※(3)相关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量保证期限、培训、维修及响应时间、质量承诺等)及对本项目的优惠条款;

5、响应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报价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字迹模糊视为无效投标。

平定县政府采购办

2017年09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备购置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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