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2×340MW机组工程配套热网一期工程管网F标段施工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2×340MW机组工程配套热网一期工程管网F标段施工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2×340MW机组工程
配套热网一期工程管网F标段施工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0773-1740GNNM02911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2×340MW机组工程配套热网一期工程管网F标段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次采购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条件
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2×340MW机组工程配套热网一期工程已由内发改投字[2011]132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管网F标段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2)工程规模:F标段管网建筑安装工程,管网约1.5KM
(3)采购范围:
兴安热电厂2×340MW机组配套热网一期工程F标段管网(包括防冻措施费用、施工降水费用、道路破除恢复)建筑安装工程。其施工范围包括1、碧桂园翠珑湾进站支线管网;2、市十五中进站支线管网;3、前旗万福园进站支线管网等3条管网工程,包括其施工范围内的管道、管件、补偿器、阀门等材料的采购(管道、管件、阀门、补偿器技术要求见技术规范书)。管网总长度约1.5KM ,至热力站外一米,标段间后施工者负责接口。
注:上述内容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必须具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近3年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项目。
(6)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8)在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申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9)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必须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3]7号和《关于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执业管理的通知》内建建[2014]24号的规定执行。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逾期不再接受),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2层)进行报名。
4.2 申请人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一份。如资料不全,拒绝接受。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经办人需出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7)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类似工程业绩合同;
(10)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原件。(区内、区外施工企业均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1)
4.3 通过报名的潜在供应商须带单位证明,于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2层)报名购买采购文件。
4.4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可电汇至下列地址:
户 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锡林支行
账 号:****************7
五、资格审查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六、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兰文照 刘树林
联系电话: 159*****123 138*****993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2层
联 系 人: 苏先生 ****-******* 186*****227
赵女士 ****-*******
传 真: ****-*******
电子邮件: zjzbnm@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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