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泉县曾溪公安检查站查控装备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石泉县曾溪公安检查站查控装备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石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石泉县公安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石泉县曾溪公安检查站查控装备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石泉县曾溪公安检查站查控装备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sqzc2017-19号 三、采购人名称:石泉县公安局 地 址: 石泉县向阳大街东段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石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石泉县财政路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便携式爆炸物探测仪、移动式车底检查仪、便携式X光机、手持式人像对比功能识读核验设备,具体内容、数量、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77.5万元 项目性质:财政性资金 六、投标资质要求: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3、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告知函》(截至谈判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参加谈判的被授权人,须提供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部们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投标截止前六个月)或其它相关证明。 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 6、在招投标现场,请各投标商携带以上要求的原件进行查验,有任何缺项、不符合要求和验证为虚假项,均视为无效资质和无效投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上(1)~(5)资质原件及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七、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17年9月11日至9月15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00时,逾期不再报名 2、领取地点:石泉县政府采购中心(县财政局三楼) 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4、领取联系人:杨先生 5、联系电话:****-******* 八、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20日14:30时 2、招标时间;2017年9月20日14:30时 3、招标地点:待后通知 九、其它应说明的事项: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从投标人公司开户银行基本户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在2017年9月19日下午4点前缴入下列指定账户(特别提示:不接受现金缴纳或个人账户缴纳) 接收行行号:********1444 接收行名称:陕西石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人名称:石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2、采购项目联系人: 石泉县公安局 张警官 186*****400 石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9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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