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培英文化公园和引松入五PPP项目

榆树市培英文化公园和引松入五PPP项目

榆树市培英文化公园和引松入五PPP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YDZB2017-027

1.招标条件

榆树市培英文化公园和引松入五PPP项目(项目咨询及法律顾问、物有所值评价)已由榆树市人民政府批准采购。招标人为榆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社会资本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咨询及法律服务和物有所值评价咨询服务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2.1项目概况

榆树市培英文化公园PPP项目,郊野公园面积98.91公顷,预计总投资5亿人民币,PPP周期为2018年至2020年末;

榆树市引松入五PPP项目预计总投资3亿人民币,项目建设近期7万吨/天,远期12万吨/天,PPP周期为2018年至2020年末。

2.2标段划分:

一标段:榆树市培英文化公园和引松入五PPP项目——项目咨询及法律服务。

二标段:榆树市培英文化公园和引松入五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咨询服务

3.招标范围

3.1 一标段:榆树市培英文化公园和引松入五PPP项目——项目咨询及法律服务。

3.1.1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开展前期项目调研,全面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核定项目范围和建设内容,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关于PPP项目运作模式提出建设性意见协助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完善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统筹考虑PPP项目操作流程、时间节点安排,编制PPP项目实施工作计划;

(3)编制项目PPP实施方案,设计项目运作方式、投融资交易结构、回报机制、风险分担机制、绩效考核方法以及核心边界条件等内容;

(4)PPP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政府付费计算、建设与运营成本调整等技术、金融、财务及管理方面的咨询服务。PPP项目财务测算,包括政府支付责任、建设与运营成本等技术、金融、财务及管理方面的咨询服务;

(5)参加政府提出的有关会议沟通、审查等会务工作,并根据审查、修改意见进行完善,直至通过审批;

(6)协助落实具体施行措施,协助各方组建项目公司。

3.1.2法律服务内容:

1)负责审查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2)协助招标代理机构完成项目采购工作,参与项目谈判等工作事项;

4)起草PPP项目合同,协助完成PPP项目合同的签署;

5)负责起草项目公司设立文件,包括《股权投资协议》、《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

3.2 二标段:榆树市培英文化公园和引松入五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咨询服务

3.2.1物有所值评价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完成本项目的物有所值评价工作,出具《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3.3服务周期

一标段: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正式运营一年后。

二标段:咨询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物有所值评价报告》通过审查。

3.4服务交付时间

一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内容的前三项”,并按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政府方与项目公司签署PPP合同前的全部咨询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持续提供涉及政府付费计算、建设与运营成本调整等法律、技术、金融、财务及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意见与建议。

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

2.5采购预算:

一标段:110万元;二标段12万元;

2.6质量目标:优质服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供应商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独立法人;

(2)近三年(2014-2016)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一标段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a.咨询服务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入选吉林省财政厅PPP咨询服务机构库,近三年(2014-2016)具有PPP项目咨询业绩,咨询内容应包括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

b.法律服务应满足下列要求

法律服务要求投标人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不少于30人,近三年(2014-2016)具有PPP项目法律服务业绩不少于5项,且入选吉林省财政厅PPP咨询服务机构库;

(4)除3.1规定外二标段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a.供应商须入选吉林省财政厅PPP咨询服务机构库。

b.近三年(2014-2016)至少有一项类似PPP咨询业绩。

c.供应商需具备为本项目提供咨询服务能力,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高级经济师或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

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本项目允许兼投,但是不允许兼中。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咨询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联合体协议(如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原件)到吉林远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榆树市繁荣大街南段南门村办公楼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9时00分,地点为榆树市政务大厅八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榆树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远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榆树市繁荣大街南段南门村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王玓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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