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鲅鱼圈区广播电视台熊岳工作站
采购光传输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营口市鲅鱼圈区广播电视台熊岳工作站的委托,经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为营口市鲅鱼圈区广播电视台熊岳工作站采购光传输设备(项目编号:BYQ-2017A044)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营口市鲅鱼圈区广播电视台熊岳工作站采购光传输设备
二、项目编号:BYQ-2017A044
三、项目内容
包号
| 采购项目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光发射机、光放大器等
| 2,008,035.00元
| 具体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一个包,投标人对本项目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视其无效投标。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此项目严禁分包转包;
4、合格供应商还需满足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产品的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注:经营范围符合招标内容)
(2)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国家部委级检查报告;
(3)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广电总局入网证;
(4)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均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任何供货方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没有用户投诉的不良记录;
(5)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授权企业的劳动合同原件或社保证明原件;
(6)投标人所投产品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7)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原件。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投标时携带备查,评标委员会检查原件时不能提供的,其投标无效。
五、现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签字)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包括供应商单位、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处理本次政府采购事宜的委托代理人);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打印截图(要求公司名称后有“存续(在营、开业、在册)”字样,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字样)原件加盖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领取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2017年9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1117房间。
七、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报名截止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投标人邮箱并电话告知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13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1119会议室
九、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宝磊 电话:
138*****077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