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证保全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物证保全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蕲春县公安局物证保全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依据蕲春县政府采购蕲采计[2017]637号计划函要求,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受蕲春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蕲春县公安局物证保全管理系
统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蕲春县公安局物证保全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QC2017ZT033#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物证保全管理系统,1套
五、采购预算:30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7、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需提供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物证管理系统的授权。为保证物证管理系统质量以及系统软件稳定可靠运行,需提供合格
检测报告。
8、智能管理系统物证保管柜和电子防磁柜均需提供国家塑料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9、投标人所投“智能物证保全综合管理系统”、“智能型物证柜”、“物证工作受理台”、 “门禁管理系统及抓拍系统”产品或功能均须提供
公安部刑事技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10、供应商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提供检察机关近二个月内出具的证明材料;
1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络平台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12、本次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报名时间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5日止(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前往黄冈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蕲春分中心一楼报名大厅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每本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2、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磋商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证(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9月20日14时30至15时00分,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蕲春分中心四楼交易大厅(漕河四路,
县教育局隔壁)。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2017 年9月20日15时00分,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蕲春分中心四楼交易大厅。
十一、采购单位:蕲春县公安局
联 系 人:吕先生
电 话: 189*****126
十二、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叶小姐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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