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第四医院包头市第四医院后勤物资供货商资质招标采购公告

包头市第四医院包头市第四医院后勤物资供货商资质招标采购公告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包头市第四医院后勤物资供货商资质招标
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905号
采购目录:货物类\其他货物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所投相应标段的生产或经营资格。 3、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如资料不全,采购人拒绝。(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5)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如有);(6)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注: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一标段:办公用品类;二标段:办公家具类;三标段:电脑硬件及相关产品类;四标段:被服类;五标段:日杂类;六标段:印刷品类;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17年08月31日 10: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7日 10:00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30号九星豪庭A-1919
采购文件售价(元):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1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1日 09:30
开标地址: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第四医院
采购人地址:包头市
采购人联系人:律云哲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44号大康大厦518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165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天坛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包头市政府采购办
项目负责人:董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9*****334
采购文件: ********.150*****91899.doc" target="_blank">招标公告-包头市第四医院后勤物资供货商资质招标.doc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包组预算合计
A0.00
F0.00
B0.00
D0.00
C0.00
E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采购明细清单
*******货物1.0办公用品类
*******货物1.0办公家具类
*******货物1.0电脑硬件及相关产品类
*******货物1.0被服类
*******货物1.0日杂类
*******货物1.0印刷品类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第四医院、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院后勤物资 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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