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司法局单一来源公示

兰州市城关区司法局单一来源公示

文章基本信息
采购类别: 市级 招标编号:
采购人: 兰州市城关区司法局 代理机构:
采购预算:(万元)45.78


(一)采购人:兰州市城关区司法局

(二)项目名称:拍摄“七五”普法微电影

(三)采购预算金额: 45.78万元

(四)拟采购的货物说明:

兰州市城关区司法局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拍摄“七五”普法微电影项目。电影的拍摄手法对生活实景、典型人物进行刻画,真实反映兰州市城关区司法局关爱社会弱势群体,体现了在党的领导下的政府工作人员如何为民服务。

该片在将主流传统媒体和现代新型传媒隆重推出,以弘扬党政机关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工作作风。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甘肃省“七五”普法工作已经启动,城关区作为全省的首善之区,普法工作应该走在全省的前列,因此“七五”普法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好“七五”普法工作,根据甘肃省委政法委《关于抓紧评选推荐作品参加全国首届平安中国微电影视频比赛的通知》,城关区司法局计划将发生在城关辖区内的真实案例拍摄成微电影,反映城关法治建设成果。因该项目已招标两次,第一次有效性投标家数不足3家致流标;第二次只有一家单位参加投标,投标家数不足流标,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由于兰州浩发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在业界有良好信誉和完善的服务体系,建议兰州浩发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由承建。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兰州浩发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七)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1:

姓 名

杨永生

职称/职务

高工

单 位

兰州市环保局

从事专业

信息技术

联系电话

177*****588

兰州市城关区司法局普法微电影采购项目是将发生在城关辖区内的真实案例拍摄成微电影,以反映城关法治建设成果,技术要求高,业务水平也有特殊性。该项目已经经过两次招标,皆因招标时有效性投标家数不足三家而流标,严重影响了司法局相关工作的开展。兰州浩发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经考察在业界有良好信誉和完善的服务体系,也有成功案例,技术实力强,能胜任本项目的实施工作。鉴于以上原因,本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由兰州浩发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专家2:

姓 名

陈显军

职称/职务

高工/主任

单 位

甘肃省科学院

从事专业

电子技术

联系电话

138*****067

兰州市城关区司法局普法微电影项目是城关区司法局为弘扬党政机关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工作作风,真实反映城关区司法局关爱社会弱势群体,以现实工作案例为素材采购拍摄微电影来宣传基层司法机关职能、敬业奉献精神的项目,项目微电影拍摄制作对司法工作有一定了解,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之前两次公开招标中,因为有效性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或仅有一家公司投标而流标,同时要求承担拍摄制作单位具有相应后,由于之前的流标使项目实施耽误了大量时间。鉴于上述原因,本项目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 后和业务具有良好信誉、业绩及服务体系一流的兰州浩发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承担项目拍摄制作和服务任务。


专家3:

姓 名

张俭勇

职称/职务

高工

单 位

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从事专业

广播影视

联系电话

138*****155

兰州市城关区司法局为了在全区更好地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根据省委政法的相关通知,需要将辖区内的真实案例拍摄成微电影,以反映城关区基层司法工作的形象和作风。本项目公开招标两次均流标,已严重影响项目进度,为保证项目按期进行,建议变更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兰州浩发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具有符合本项目所需的人员和技术力量,能够满足项目要求,建议由该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实施,以保证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八)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供应商名称及地址:兰州浩发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十)采购单位:兰州市城关区司法局

联系人:李艳朋(电话:****-*******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48号

(十一)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兰州市城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兰州市城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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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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