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实验中学班班通设备招标公告

鹤峰县实验中学班班通设备招标公告

鹤峰县实验中学班班通设备询价公告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2017】150号)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县实验中学的委托,就实验中学班班通教室设备进行询价采购,邀请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HFXZFCG2017—156号

二、项目名称:鹤峰县实验中学班班通教室设备

三、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班班通教室设备,具体数量参数见报价表。

2、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卸载、发放、验收、维修。

3、供货期限: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班班通设备设施送达各学校并安装交付使用。

4、送货地点及方式:按采购方的调货计划,送货至鹤峰县实验中学,安装并交付使用。

5、付款方式: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5%;剩余5%留作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全部付清(不计息)。

6、项目预算:12.5万元;超过预算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方式:询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此次采购货物经营范围,有售后服务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花名册);

(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近三年来(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同类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询价文件领取

(一)时间:2017年9月13日下午17:30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

(三)领取询价文件时须提供材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报名人的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

七、递交报价文件及开标

(一)递交文件:

1、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现场单独提交,格式见《附件4》);

2、询价公告第五款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件及证明材料,按第五款第(五)条规定形式提供,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

3、响应文件(单独按要求密封提交)。

(二)递交时间:2017年9月14日上午9:00至9:20,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三)递交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

以上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上午9:20,逾时恕不受理。投标人一旦递交响应文件参与本项目询价,则视为同意并接受询价公告中的所有条款。投标人须现场提交以下文件:

八、询价币种:人民币。

九、成交原则:

在满足采购需求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为最终结算价(包括货物购置成本、人工工资及各种税费等),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税费。

十、报价文件要求:响应文件两份(含报价表),密封,供应商需按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一、投标保证金:

1、贰仟伍佰元整.投标人应于2017年9月14日上午9时20分前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银行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转入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指定子账户(用网银转帐的需注明投标单位开户银行行号),请各投标人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在规定的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子账户的情况。

户 名: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鹤峰县支行

账 户:****************0073-000224

2、凡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到指定子账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各投标人须认真填写《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见询价文件附件),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落标者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退还所交保证金。

5、投标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十二、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交易中心 张女士 电话(传真)****-*******

县实验中学 王先生 134*****555

附件:1、响应文件组成及要求

2、设备参数及技术要求

3、鹤峰县政府采购报价表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人身份证明

5、保证金凭证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班班通 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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