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侦察取证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技术侦察取证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市检察一分院对技术侦察取证设备(第二次)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 包1(商品数量:6)预算合计:¥80,400.00元


    技术侦察取证设备

    配置要求:博士能望远镜 *结构:双筒望远镜;放大倍率:10倍;1000米处视眼 126/42米;口径:50mm;产品重量:969g。 *远距离观察目标对象活动情况。

      采购预算:¥3,800.00
    • 数量:1(台)
    • 小计:¥3,800.00

      技术侦察取证设备

      配置要求:中思ZS-DW-02车辆定位跟踪器 *原装防水,内置超强磁铁,尺寸:75mm×57mm×30mm,重量:195g,小巧不易被发现。 *内置6000MA双电源,电量寿命长,一般一次充电可支持10天以上。 *伪装成汽车避雷器,真伪装不怕拆,购买无需再购进SIM卡,自带SIM卡无法溯源。 *底部装有强磁,吸力强,主要贴在较为平坦的钢铁位置,一般的力量较难取下。 *定位精度准,基本都在10米范围内。 *操作简便,装备通过手机网络信号传递GPS坐标,多平台定位:电脑平台,短信,微信查询,安卓苹果软件实时获取跟踪位置。 *具备轨迹回放功能。

        采购预算:¥800.00
      • 数量:5(台)
      • 小计:¥4,000.00

        技术侦察取证设备

        配置要求:中思ZS-MY反猫眼窥视镜 *用于门外通过门体门镜(猫眼)观察室内情况。 *反过来可作为便携式中距离望远镜使用(看车牌号)

          采购预算:¥1,200.00
        • 数量:2(台)
        • 小计:¥2,400.00

          技术侦察取证设备

          配置要求:中思ZS-MP秘密音频视频采集录制设备 侦查阶段方便侦查人员对涉案人员生活环境,工作环境,周边情况进行秘密拍摄录制,为后期抓捕等提供实物资料。 *中远近三孔高清取证包,具有三个摄像头,可通过安卓手机APP进行远程拍摄监控调整操作,支持夜视微光拍摄。存储容量8GB及以上,持续工作时间4小时及以上。 *手表,车钥匙:普通高清摄像头,不支持夜视微光拍摄。存储容量8GB,持续工作时间3小时。 *设备含有中远近三孔高清取证包1个,密拍手表2块,密拍车钥匙2个。 *3年质保,免费模块更换。

            采购预算:¥57,000.00
          • 数量:1(套)
          • 小计:¥57,000.00

            技术侦察取证设备

            配置要求:索尼ICD-UX560录音笔 在与证人等相关人员正面接触时使用,防止在后续出现取证瑕疵或者遗漏某些关键语言信息。4GB容量,192KB制式MP3格式,39小时。 *可扩展SD卡。 *充电3分钟,使用一小时。

              采购预算:¥1,200.00
            • 数量:6(台)
            • 小计:¥7,200.00

              技术侦察取证设备

              配置要求:警翼DSJ K9执法记录仪(含执法记录仪一套和备用电池一块) 该执法记录仪是一款警用高清执法记录仪,该机集数码高清摄像、数码照相、数码录音等功能于一体,K9型执法记录仪能够帮助执法人员及时、便捷的记录执法现场,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数字化记录,提供真实有效的现场音像资料,为事件总结、侦破和检诉提供有力证据。K9型执法记录仪特有的胸挂式非可见光辅助红外灯设计,保证了在夜间全黑环境下实现隐蔽清晰拍摄。结合执法记录仪数据管理平台,实现影像资料的分级管理及远程网络上传功能,是执法部门实现信息化、规范化的有力工具。

                采购预算:¥3,000.00
              • 数量:2(套)
              • 小计:¥6,0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有效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所投国产产品应具有原厂商认可的经销资格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17-09-14 11:3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2017-09-14 12:30:00(北京)


                四、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要求必须上传 :是


                六、商务条款

                (一)交货时间:

                2017年9月30日前

                (二)交货地点:

                市检察一分院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御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五)付款方式

                1、由财政部门付款的情况

                (1)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2)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发票。

                (3)采购人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加盖采购单位财务章)、资金支付申请表等材料,向财政部门申请付款。

                (4)财政部门对采购人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

                2、由采购人付款的情况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明确载明付款方式。

                3、预付款相关规定

                首期预付款一般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支付预付款的必须提交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可以按进度付款,但必须提供采购人的验收报告。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本次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以服务响应时间短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果最低报价和服务响应时间都相同,则以先报价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二)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内容、时限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质疑答复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和处理。

                (2)采购人、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两个日历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3)质疑答复方式

                采购人通过补遗方式对质疑进行答复。

                (三)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刚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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