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中转站购置设备招标公告

垃圾中转站购置设备招标公告


  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白山市江源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白山市江源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中转站购置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白山市江源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中转站购置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JLTXY-【2017】-39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处长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白山市江源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白山市江源区

联系方式:张处长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白先生 ****-********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白山市江源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中转站购置设备项目

2.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五个标段

一标段:固定站设备(压缩机3台、配套钩臂车2台、轨道8套、配套垃圾箱20m36台)。

招标控制价:356 万元。

二标段:移动站设备(压缩设备8台、配套钩臂车2台)。

招标控制价:366万元。

三标段:除臭系统(除臭系统7套、高压清洗设备7套)。

招标控制价:108万元。

四标段:收集车辆(3吨垃圾收集箱80台、3吨垃圾收集车15台)、垃圾桶300个。

招标控制价:248万元。

五标段:吸污车1台(总质量16吨,容积10吨)。

招标控制价:34万元。

2.3 供货期: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

2.4供货地点:白山市江源区。

2.5质量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的合格标准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合格的投标人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2投标申请人须是生产制造企业,具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如果具有相应生产许可,便提供证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需体现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1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11日 08:30至2017年09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到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地址:长春市南三环与临河街交汇南行200米,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并且以上证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5楼会议室,(长春市南三环与临河街交汇南行200米,中海国际广场A座1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TXY-【2017】-396

1.招标条件

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白山市江源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根据白山市江源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发的编号为*******的白山市江源区政府集中采购执行计划通知书,对“白山市江源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中转站购置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白山市江源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中转站购置设备项目

2.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五个标段

一标段:固定站设备(压缩机3台、配套钩臂车2台、轨道8套、配套垃圾箱20m36台)。

招标控制价:356 万元。

二标段:移动站设备(压缩设备8台、配套钩臂车2台)。

招标控制价:366万元。

三标段:除臭系统(除臭系统7套、高压清洗设备7套)。

招标控制价:108万元。

四标段:收集车辆(3吨垃圾收集箱80台、3吨垃圾收集车15台)、垃圾桶300个。

招标控制价:248万元。

五标段:吸污车1台(总质量16吨,容积10吨)。

招标控制价:34万元。

2.3 供货期: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

2.4供货地点:白山市江源区。

2.5质量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的合格标准要求。

3.合格的投标人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申请人须是生产制造企业,具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如果具有相应生产许可,便提供证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需体现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并且以上证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地址:长春市南三环与临河街交汇南行200米,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30日0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5楼会议室,(长春市南三环与临河街交汇南行200米,中海国际广场A座15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白山市江源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 白山市江源区 邮编:134300

联 系 人:张处长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联 系 人:白先生

电 话:****-********

2017年9月11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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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垃圾中转站 环境卫生 白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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