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翼校通机具集中(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7年翼校通机具集中(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2017年翼校通机具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2017】QH00457,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盛信通信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设备主要内容如下:
所属业务具体分项
翼校通13.56M +2.4G双频电子学生证(三合一卡)
2.4G识别器
信息机
插卡刷卡电话
卡套挂绳
预估规模:120万元(含税)。
服务期限:2017年9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本次招标为单价招标,所中标单位签订框架协议,后期招标人将根据中标单位中标单价下达采购订单);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 3 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综合排名第一:50%,综合排名第二:30%,综合排名第三:20%。
1.4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1.2交货时间:从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1.3交货地点:以各分公司采购订单指定地点为准。
1.4质保期:设备质保期为两年(自验收合格第二日起算)。
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规范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要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时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 500 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投标产品须具备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具备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2.3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其他证明资料);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在全国范围内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累计合同总金额达 500 万元人民币(注:以上须提供投标产品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 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及签字盖章页等。若提供框架合同,须提供相应的订单,以签署日期为准。)合同原件备查;
2.5投标人应在服务区域的本地(青海省内)设有常驻机构且具有固定办公地点(提供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一年以上租期的租赁证明),或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完成本地常驻机构设置及办公场所的确定;
2.7具备2017年投标单位所在地检察院预防处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回执。
2.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供授权书原件);
2.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 年 9月 11 日至 2017 年 9 月 18 日,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金汇路29号青海电信大楼3楼(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及汇款的银行回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附开户许可证,盖单位公章)(不接受现金)。
4.1.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建议方式) 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汇款的银行回单、附开户许可证,盖单位公章)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189*****005@189.cn">189*****005@189.cn,邮件主题须明确项目名称,邮件内容须包含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邮箱。
4.1.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 2 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文件的递交
1.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昆仑中路102号电信实业大厦20楼会议室。
1.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注:参加开标会议时请手持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证件。
1.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1.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4.样品的递交
1.4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1.5检测相关费用: / 。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盛信通信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昆仑中路102号电信实业大厦17层
邮 编:810012
联 系 人:朱女士 王女士
电 话:157*****104189*****005
固 话:****-*******
电子邮件:189*****005@189.cn">189*****005@189.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西支行
账 号:****************27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青海盛信通信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9 月 11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具 国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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