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园建设招标公告
生态园建设招标公告
尼玛县生态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ZB-HNCD-NQNM********
尼玛县生态园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本招标项目经 西藏尼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尼发改【2017】173号)批准建设,招标文件已经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备案,备案号为 ZB-NQ-******* ,本项目现通过施工发包价招标方式随机抽取中标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人(项目业主)
尼玛县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尼玛县生态园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尼玛县境内
实施时间
365 日历天
工程规模
新建温泉生态园1566.25平方米,新建温室218.66平方米,新建机井房17.44平方米,设备采购,道路、广场、给排水、电气等附属工程。
资金来源
荣玛乡温泉资金295万元,2015年文部乡牧家乐资金198万元、2015年尼玛县牧家乐资金150万元、援藏资金357万元。
其 他
一个标段
三、1.招标内容、范围、工程发包价、投标保证金要求。
(1)招标内容:新建温泉生态园1566.25平方米,新建温室218.66平方米,新建机井房17.44平方米,设备采购,道路、广场、给排水、电气等附属工程。
(2)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3)工程发包价:*******元
(4)投标保证金要求:10万元整
四、资质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进行项目单项备案)
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信誉
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建造师具备相关
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
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有2000平米以上的高原类似业绩;
2、投标企业须按藏建市管【2010】131号文件要求进行资质备案;
3、凡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报名;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采用资质后审方式。
五、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9月12 日至2017年09月18日登录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zbtb.gov.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等文件,待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发包价(总价包干)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报名并投标。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09日 10时00分,地点为 那曲地区建设工程 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随机抽取中标人
招标人定于北京时间 2017年10月09日 10时00分 在有关投标人、监督部门以及公正机构的现场监督下,在 那曲地区建设工程 交易中心公开举行随机抽取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从符合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顺序号,按规则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九、 CA锁制作投标文件的要求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时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的投标无效。
十、其它要求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10、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ZT格式)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应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0、2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10、3各投标单位须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尼玛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尼玛县人民政府院内 地 址: 拉萨市天路康桑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 135*****527 电 话: 181*****525
2017 年 9 月 12 日
标签: 生态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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