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红田红色革命雕塑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新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县文物管理局,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县红田红色革命雕塑工程
2.2 建设地点:新县箭厂河乡李河红田
2.3制作安装周期:4个月
2.4群雕材质:硬质永久性材质
2.5招标范围:新县红田红色革命雕塑设计制作项目设计、制作、安装(含雕塑基础施工)
2.6质量要求:符合《城市雕塑工程技术规程》 相关规定
2.7保修期:1 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须包含雕塑设计、制作;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
3.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期内或之后);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县建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持1、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公章);3、项目负责人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4、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壹份加盖公章留存,以上证件原件查验后退还。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按无效处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30日15时30分,地点为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厅(新县城关北畈路广电中心5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9月20日17:00时前从企业基本账户转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中(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注明工程名称)。银行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县解放路支行;账户:941 007 010 001 320 005。投标保证金貳万元整,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到达账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县文物管理局
联 系 人:夏代毅
电 话:
183*****556招标代理机构:新县建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胡 斌
电 话:
****-*******监督单位: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监督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