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清洁能源改气工程(天然气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锅炉清洁能源改气工程(天然气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大学昌平校区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气工程(天然气工程),招标人为北京大学,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北京大学昌平校区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本工程安装2台6t/h燃气采暖锅炉进行天然气改造,其中包括锅炉房及室外燃气管道敷设,流量计、锅炉用调压箱、无线数据远传装置等安装。预算216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安装2台6t/h燃气采暖锅炉进行天然气改造,其中包括锅炉房及室外燃气管道敷设,流量计、锅炉用调压箱、无线数据远传装置等设备安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在北京燃气“北京燃气工程建设合格施工企业名录” 内;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含以上级)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3近三年(指2014年8月30日至2017年8月30日)已竣工的燃气管道工程(类似项目描述)业绩;
3.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2日至2017年8月18日,每日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大学43-526报名。
4.2报名时请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一年的社保缴费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4)近三年(指2014年8月30日至2017年8月30日)已竣工的燃气管道工程业绩合同复印件。(5)外地进京企业携带进京备案证书复印件。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3公告说明: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 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43楼526室
联 系 人: 马老师
电 话: ***-********




标签: 天然气 清洁能源 燃煤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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