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环境保护局进口产品采购论证公告

广汉市环境保护局进口产品采购论证公告


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采购人

(盖章)

广汉市环境保护局

政府

采购

进口

产品

论证

专家

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专业

李剑 

德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高工 

环境

监测 

王玉林

德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高工 

环境

工程

刘俐

德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高工 

环境

监测 

刘玉麒

中江县环境监测站

高工 

环境

工程 

谭勇军

四川雒鹏律师事务所

律师

法律

根据调查和掌握的情况,进口设备与国产设备相比较具有设备性能稳定、使用寿命长、设备精密度和准确度优于同类国产设备的特点。为加快推进广汉市环境监测站监测能力建设,提高监测质量、扩宽监测领域,特申请购买原装进口设备。该类设备不属于国家限制类进口产品。

1.石墨炉原子吸收仪

该设备主要应用于水质重金属类监测。为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重现性和高灵敏度,需达到:实时双光束检测、同时具有塞曼效应和氘空心阴极灯扣背景两种方式、石墨炉进样精度优于±1ml、采用横向加热方式,检出限低且样品分析重复性好。采购人需求合理。目前国内产品大多采用单光束系统检测,信噪比较高,检出限与进口设备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且国产石墨炉加热控温精度波动较大,石墨管使用寿命低,进样精度低于进口设备。为满足采购人工作需求,建议购买进口设备。

2.气相色谱仪-质谱联用仪

该设备主要应用于有机类污染物监测。要求:整体非涂层惰性EI离子源,离子化能量在5-240 eV任意可调,质量分析器为整体成形共轭双曲面四极杆,可独立加热最高至180℃以上,消除温度梯度,免清洗维护,质量轴稳定性优于0.10amu/48hr;灵敏度满足EI SIM IDL:≤24 fg OFN,EI SCAN S/N:1pg OFN ≥500:1;保留时间重现性<0.008% 或<0.0008 min,峰面积重现性<1%RSD;压力精度0.001 psi;分流比不低于7000:1,具备空气冷却的高真空大抽速分子涡轮泵,质量范围大于 1000amu ,配备自动进样器,支持顶空和吹扫捕集。目前国内生产同类仪器的厂较少,技术上不够成熟,稳定性、可靠性较国外同类仪器差。为保证测量精确,运行可靠稳定,建议购买进口设备。

3. 连续流动注射仪

采用气泡间隔式连续流动原理(SFA),分析水质中特征污染物。要求:化学分析模块反应圈内径≥2mm,可直接进样,不会堵管;保证样品分析速度≥20个/h,系统包含在线恒温加热、在线蒸馏、在线高压消解等前处理装置。目前,国内同类设备起步较晚,技术尚不成熟,建议购买进口设备。

4.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应用于水质及土壤重金属监测领域。要求:高光学分辨率设计全谱直读结构,能够方便、快速地进行定性、半定量及精确定量各种样品中的微量元素,应对各种成分复杂的样品,高浓盐、有机样、高低浓度一次完成测定;等离子体观察方式至少同时具备双向观测及以上;光学分辨率在200 nm处≤0.007nm ;冷启动≤30 min,内光学系统可达到恒温;分析速度≥每分钟60个元素或谱线;线性动态范围≥105;精密度RSD≤0.5%;连续测定4小时的长时间稳定性RSD<2.0%。该类型国产类产品在观测方法、分辨率及精密度和稳定性上远低于同类进口设备,建议购买进口设备。

5. 全自动样品稀释设备

应用于检验检测过程中标准溶液的配置及样品的自动稀释,减少系统误差。要求:最大稀释比例可达1:50000;仪器仪器分辨率不低于6000 步;双通道注射泵能够与控制器联用,或者通过以太网端口远程控制;精确度≤± 1%;重复精度:≤±0.2%;进样针配置为10μL、 25μL、 50μL、100μL、 250μL、 500 μL、 1 mL、 2.5mL、 5mL、10mL各一根。同类型国产产品在最大稀释比例上均达不到要求,进样针体积上可选择范围较窄,建议购买进口设备。

6.纯水机

应用于检验检测过程中痕量检测超纯水制备。要求:离子截留率 97-98%;有机物截流率(MW > 200 Dalton) > 99%;细菌和颗粒 > 99%;电阻率18.2MΩ.cm @25℃;超纯水电阻池常数0.01cm-1。同类国产设备在超纯水出水水质上,重金属类及有机物不能稳定达到痕量检测要求,且电阻率也不能稳定达标。为确保痕量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精确度,满足电感耦合等离子光谱仪用水要求,建议购买进口设备。

7. 电波流速仪

要求:测速范围:0.20~18.00米/秒;测速精度:±0.03米/秒;计时精度:0.1秒。国产设备在这一领域研发较晚,尚未有很成熟的设备投入市场,建议购买进口设备。

拟采购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1

石墨炉原子吸收仪

1

2

气相色谱仪—质谱联用仪

1

3

连续流动注射仪

1

4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1

5

全自动样品稀释设备

1

6

纯水机

1

7

电波流速仪

2

相关单位和个人对专家组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17年9月12日- 2017年9月14日),将书面意见(包括异议具体事项和内容、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分别反馈至采购人和财政部门。

采 购 人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7*****158 传真:********037

财政部门联系人:先女士 电话:********410 传真:********182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论证 进口产品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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