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县钱清镇人民政府:钱清镇钱门大道改造、西小江大桥景观等工程路灯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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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绍兴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绍兴县钱清镇人民政府委托,就:钱清镇钱门大道改造、西小江大桥景观等工程路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H=11M150W+50W半截光型高显色性高压钠灯,85套、H=15M4×150W半截光型高显色性高压钠灯,12套、H=8M250W+100W半截光型高显色性高压钠灯,25套、投光灯100w,13套、LED护栏灯带(JHT-144BLBL12W?MM蓝色),674米、H=10M250W+150W半截光型高显色性高压钠灯,75套、H=10M150W+50W半截光型高显色性高压钠灯11套。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具有路灯生产能力或经营资格,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独立法人
②符合上述要求,诚信经营,无重大不良行为记录,经采购人资格预审通过,并经绍兴县招标办核准的申请人为合格的投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08年10月10日至2008年10月2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90-16:00
地点:浙江省绍兴县柯桥兴越路1718号绍兴县招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台
标书售价(元):每本100(售后不退)
六、投标地点:绍兴县柯桥兴越路1718号绍兴县招投标中心一楼2号交易室
八、开标地点:绍兴县柯桥兴越路1718号绍兴县招投标中心一楼2号交易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0
交付方式:汇票
收款单位(户名):绍兴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绍兴县工商银行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2、未取得绍兴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会员的申请人,应于2008年10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11:00时前,注册会员、提交会员申请资料并办妥会员IC卡。具体详见绍兴县招投标网(http://www.sxxztb.gov.cn/)。地点:浙江省绍兴县柯桥兴越路1718号绍兴县招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台
3、已取得绍兴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会员的申请人可直接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内领取图纸(领取地点:绍兴县柯桥兴越路1718号绍兴县招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台),在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送达灯头实样及灯杆图片至绍兴县钱清镇人民政府内,灯头实样及灯杆图片经业主认可后方可参加投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跃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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